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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內容
購房遷入落戶
辦理地址
各縣市公安局
申請資料
(一)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無犯罪記錄證明。
(二)房產證或購房契約、契稅完稅證。
(三)隨遷人員關係證明。
(四)社區居委會或物業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
購買二手房落戶,原房主必須將戶口遷離原地址。
辦理部門
各縣市公安局
承諾時限
從戶口申請受理到核准應在32個工作日完成
法律效力
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二手房、房改房、集資房均可辦理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戶,對未取得房產證的可憑購房契約和契稅完稅證辦理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