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烏翠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伊春市烏翠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伊春市烏翠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是伊春市烏翠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區政務服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烏翠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
  • 辦公地址:烏翠區保全委888號5016室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落實區委、區政府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制度機制的建議,依法開展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工作。
(二)負責擬訂全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以及全區最佳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四)負責統籌推進、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全區電子政務、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建設工作。
(五)負責統籌推進全區政務大數據建設,推動政務數據資源融合共享。
(六)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全區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協同共享,建立跨地區、跨部門守信聯合激勵與失信聯合懲戒信息共享機制。承擔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七)負責統籌推進涉及營商環境的政務服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流程再造和標準化工作,並加強監督檢查。
(八)負責對區直有關部門政務服務進行監督,指導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
(九)負責受理、調查、轉辦、交辦、督辦損害營商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對有關責任人提出問責意見,移交有關機關依紀依法問責處理。
(十)負責全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後,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督辦工作,考評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
(十一)負責統籌推進全區營商環境考核評價體系建設工作,建立健全營商環境考核評價機制,提出評價結果運用建議。
(十二)承擔區委、區政府發展環境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放管服”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區“放管服”改革的有關規定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綜合協調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與區工業信息科技局的有關責任分工。區工業信息科技局(經濟合作局)負責組織指導對全區招商引資項目的洽談、協調和簽約工作。全區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後,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負責項目推進過程中的組織、協調、督辦工作,考評各有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兩部門應建立招商引資項目信息共享機制。招商引資項目簽約後,區工業信息科技局應向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通報招商項目信息,區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應向區工業信息科技局通報投資項目促進情況信息。

人員編制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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