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美區工業信息科技局

伊春市伊美區工業信息科技局

伊春市伊美區工業信息科技局是伊春市伊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伊春市伊美區工業信息科技局
  • 辦公地址:伊春市伊美區新興中路2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推進工業強區建設,組織研究全區工業信息發展戰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科技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負責全區工業行業的巨觀管理與綜合指導。擬訂行業發展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貫徹國家、省、市、區有關工業發展的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協調行業內部關係和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關於發展非公有經濟、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各項扶持發展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信息產業發展戰略、政策、法規。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區制定的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控重要消費品市場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秩序。
(五)監測、分析全區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區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區工業經濟運行生產保障要素的綜合協調和應急調節。
(六)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由省、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安排的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的申報意見,參與安排和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按規定許可權,備案、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不含電信業、社會調查業、信息提供業、諮詢業、經紀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八)推進全區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競爭力。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負責全區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全區企業培訓和人才引進交流工作。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全區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監管工作。
(九)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組織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推動全區中小企業創業、融資、擔保、創新、培訓、配套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區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助指導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
(十)負責統籌管理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規劃和管理全區電子政務建設,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指導企業信息化建設。
(九)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全區科技發展戰略和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確定全區科技發展的布局、領域;推動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全區科技創新能力。
(十) 擬訂實施科技發展規劃;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全區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等有關科技經費;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
(十一) 負責全區煤炭企業、成品油企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成品油、煤炭等主要消費品流通的管理工作。
(十二)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十三)承擔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等主要生活用品和拍賣、典當等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林產工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研究編制全區林產工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指導性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十五)負責全區以木材為原料的加工企業的管理、服務、指導、協調工作;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和新產品的開發工作;協調、指導全區林產工業企業原料的合理配置,開發科技協作,促進全區林產工業產品品質的改善。
(十六)負責全區木材加工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統計報表,綜合分析生產經營情況,上報省、市有關部門。負責全區林產工業企業的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統籌推進全區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動“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發展,協調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八)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區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全區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九)負責全區鹽業行業管理,承擔區級儲備食鹽管理職責。
(二十)組織開展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企業開拓市場。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國內外各類經濟信息。聯繫全區工業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二十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全區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全區工業環保產業發展,協調全區工業環境保護,組織全區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推進建設生態強區有關工作。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委宣傳部有關職責分工。區工業信息科技局負責全區信息產業和“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大數據、雲計算產業發展。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研究起草全區網路安全和信息化發展戰略、巨觀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推進全區網路安全和信息化法治、標準建設;依法完善與信息化相關的統計調查制度;協助擬訂全區扶持信息網路行業自主創新和發展的政策體系,開展網際網路經濟和發展態勢研究,統籌協調全區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與共享。
2.與區發展和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區工業信息科技局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審批、核准、備案許可權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涉及工業信息科技局職責的,應當商請工業信息科技局審查。
3.與區農業農村局有關職責分工。區工業信息科技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制定的醫藥工業行業規劃、政策、標準,負責全區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承擔全區醫藥工業行業管理工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擬訂全區中藥材種植規劃和政策扶持。
4.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有關職責分工。區工業信息科技局負責鹽業行業管理,承擔區級儲備食鹽管理職責。市市場監督管理分局負責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鹽業主管部門、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各司其職,加強協作,相互配合,按照各自職責範圍內執法。

內設機構

下轄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1家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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