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自治州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二、負責監測全市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提出促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涉及全市經濟安全及總體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等方面的情況和執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議。擬定和組織實施價格政策。監管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項目、標準,發布重大價格信息,規範市場價格行為。
四、研究全市經濟體制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擬訂體制改革方案。負責全市對口援疆有關綜合協調上作。負責全市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的日常組織協調工作。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和重大政策的實施。推進全市城鎮化建設。
五、研究提出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投資方向,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編制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投資項目的管理和組織協調。編制財政預算內建設資金項目,引導社會投資方向。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審核上報專項規劃。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組織擬定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指導服務業的建設與發展。
七、負責全市價格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調控全市價格總水平,組織實施價格調整方案。監管和審驗重要商品價格與重要收費標準,以及政府定價分級管理目錄和管理辦法。負責專司涉案物品價格鑑定工作。
八、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規劃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監測國外資金利用,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國外貸款、外商直接投資、境外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審查利用重大內外資項目。
九、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的供求狀況。編制重要全市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
十、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民政等發展政策,協調伊寧市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消費、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伊寧市生態建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協調生態建設、環保產業和資源節約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市糧油供應,保障軍需民用和各種緊急、特殊用糧。審批糧油經營權,行使糧油購銷執法和監督職能。承擔糧油、食糖、食鹽和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黨務、信息、安全、機要、保密、信訪等工作;
二、經濟體制改革和法規科。承擔自治州發改委以及市委、市政府賦予的專項體制改革工作。牽頭負責伊寧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參與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政務公開、一體化平台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與國民經濟綜合科。擬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相應的政策措施;受伊寧市人民政府委託向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分析報告和政策建議;參與基本建設前期工作項目計畫的編制和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查。
四、產業發展科。研究、制定、參與全市產業發展相關工作;負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相關工作;負責全市煤炭項目管理、行業相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市節能監察相關工作。
五、社會發展科。研究提出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投資方向,審核上報、審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監測伊寧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並對重點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編制財政預算內建設資金項目;負責指導和協調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
六、價格管理與成本監審科。負責重要工業品價格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政府定價管理,對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成本監審和定價;負責管理公共事業服務價格和經營性服務價格,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收費管理和《收費信息》網上管理。
人員編制
共有幹部65人,行政編制24個,參照公務員編制9個,全額事業編制16個,工勤編制3個,自收自支事業編制2個。其中:部門領導職數3名。公務員在崗人員20人,參照公務員在崗人員5人,機關工勤在崗人員3人、全額事業21人、自收自支占編人員4人,市級聘用6人、單位聘用6人,下屬單位為伊寧市軍糧供應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