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預重整:法律實務與操作指引

企業預重整:法律實務與操作指引

《企業預重整:法律實務與操作指引》是2021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謝曉靜。本書主要講述了企業預重整制度不同模式、預重整涉及的重點難點問題。

基本介紹

  • 書名:企業預重整:法律實務與操作指引
  • 作者:謝曉靜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55157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上篇基礎篇
介紹了企業預重整制度不同模式、預重整涉及的重點難點問題。
下篇實務篇
介紹了不同企業類型、不同行業實施預重整的路徑;詳細分析了企業產生困境的主要原因;系統闡述了債務人、股東、職工、政府監管部門、債權人等主體在企業預重整中的核心訴求;提供有效平衡各方利益、保障企業實現重生的重整方案。

圖書目錄

上篇 基礎篇
第一章
企業預重整制度概述
第一節 我國的預重整制度 005
一、我國預重整制度的構建及實踐 005
二、我國預重整制度的優勢和特點 008
三、企業實施預重整的步驟和流程 010
第二節 國外的預重整模式 012
一、美國預重整模式 012
二、英國預重整模式 016
三、日本預重整模式 018
四、泰國預重整模式 020
第二章
法庭外債務重組實務
第一節 企業前期準備階段 025
一、中介機構前期盡職調查 025
二、與相關方的協商機制 026
三、債委會主導下的金融債務重組 028
第二節 金融機構債委會 030
一、債委會的成立及組成 030
二、債委會的組織架構及職責範圍 032
三、債委會的工作機制及議事規則 034
四、《債權人協定》的法律地位及簽署方式 038
第三節 法庭外債務重組工作的開展 043
一、中介機構盡職調查 043
二、行業分析、償債能力分析及盈利預測 048
三、金融債務重組方案安排 050
四、供應商及員工的參與 052
第四節 債務重組方案/預重整方案的制定及生效 053
一、方案制定及參與主體 053
二、磋商及溝通機制 054
三、方案必備條款 054
四、方案表決程式及實施 057
第三章
企業司法重整實務
第一節 法庭外債務重組向司法重整程式的過渡 061
一、法庭外債務重組與司法重整程式的銜接 061
二、法庭外債務重組對司法重整的影響 062
三、需要藉助司法程式解決的事項 063
第二節 司法重整程式的啟動 066
一、重整案件的申請 066
二、重整案件的管轄及受理 071
三、重整管理人的選任 076
第三節 管理人主導開展重整工作 080
一、管理人的職責及許可權 080
二、全面梳理債權債務 087
三、聘請中介機構參與重整工作 091
四、重整期間企業的經營管理 092
第四節 重整計畫草案的制定和生效 095
一、重整計畫草案的制定 095
二、重整計畫草案的主要條款 097
三、重整計畫草案的生效 106
四、重整計畫的執行和監督 107
下篇 實務篇
第一章
企業集團預重整實務
第一節 企業集團實施預重整的特點 113
一、企業人格混同現象嚴重 113
二、債務化解難度較大 114
三、隱性問題較多,重整難度較大 116
四、重整效果影響較大 117
五、對區域間的管轄協調要求較高 117
第二節 關聯企業重整的實質合併與協調審理 120
一、實質合併審理的適用條件 121
二、實質合併重整的申請和啟動 125
三、人民法院對實質合併重整申請的審查 128
四、實質合併審理的管轄及法律後果 130
五、合併重整程式下關聯企業止息問題 135
六、重整案件的協調審理 137
第三節 企業集團擔保問題 140
一、企業主體之間的擔保問題 140
二、企業實際控制人及其家屬提供擔保問題 146
第四節 企業集團預重整企業範圍的確定 151
一、納入預重整範圍的企業 151
二、未納入預重整範圍的企業 155
第五節 典型案例評析 157
一、大海集團重整案 157
二、江蘇省紡織工業(集團)進出口有限公司重整案 163
三、洪業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167
四、湖南太子奶集團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重整案 170
五、廈門泰成集團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重整案 173
六、大連工具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重整案 176
第二章
上市公司預重整實務
第一節 上市公司預重整的特點 183
一、上市公司具有較高的預重整價值 183
二、證券監管機構的角色更為重要 184
三、對小股東權益保護給予了更多傾斜 185
四、信息披露對利益平衡具有更為突出的意義 185
第二節 上市公司面臨的證券監管 186
一、證監會的監管 187
二、交易所的監管 190
第三節 上市公司預重整中的信息披露 191
一、信息披露的原則 191
二、信息披露的主要規定 193
三、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 195
四、信息披露的方式 197
第四節 上市公司預重整中的參與主體 197
一、一般主體 197
二、特殊主體 199
第五節 重整階段實務 201
一、上市公司重整的啟動程式 201
二、上市公司重整的模式 205
三、上市公司重整計畫 210
第六節 出資人權益調整及小股東權益保護 248
一、出資人的法律地位、主要權利及權利的行使原則 248
二、出資人的權益調整 251
三、中小股東權益保護 254
第七節 上市公司預重整典型案例 258
一、江蘇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258
二、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263
三、上海華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267
四、撫順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270
五、天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273
第三章
房地產企業預重整實務
第一節 房地產企業預重整的特點 279
一、關注受影響較大的購房人利益的保護 279
二、涉及主體眾多,行業特殊性較強 280
三、社會效應更明顯 280
四、企業融資難度較大 281
第二節 “以房抵債”實務探討 281
一、有關“以房抵債”效力的實務認定 281
二、關於《民間借貸案件司法解釋》第二十三條 283
三、“以房抵債”在預重整中的操作難點 285
四、“以房抵債”下新的解決方式及實務啟示 287
第三節 在建工程的處理 290
一、對在建工程續建或出售的處置選擇 290
二、在建工程續建的實務難點 292
三、在建工程主要融資方式 294
第四節 購房契約的履行及購房人利益保護 297
一、管理人對購房契約行使解除權應考慮的影響因素 297
二、契約履行不同階段下購房人的權利救濟途徑 300
第五節 建設工程款優先受償權 301
一、優先受償的順位 302
二、建設工程款優先受償權行使的實務要點 303
第六節 房地產企業預重整典型案例 306
一、朱某芳與山西嘉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
契約糾紛案 306
二、廣西嘉美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與楊某鵬商品房銷售
契約糾紛再審案 309
三、湯某、劉某龍、馬某太、王某剛訴新疆鄂爾多斯彥海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買賣契約糾紛案 312
四、亞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重整案 313
五、無錫富隆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整案 317
六、杭州金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整案 320
七、杭州怡豐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整案 322
八、安吉豐華置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轉重整案 325
九、通州建總集團有限公司訴安徽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別除權糾紛案 327
十、渭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與陝西華達建築
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特殊侵權糾紛申請再審案 328
十一、福建建工集團總公司、福建省平潭紅岩海濱山莊
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契約糾紛二審案 329
十二、王某霖與遼寧萬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盛京銀行
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市泰山支行申請再審案 330

作者簡介

謝曉靜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曾在檢察系統、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工作。
執業十七年來,以破產重整與清算為主要業務領域,主辦及參與英利中國、中國二重集團、中國華陽集團、中國慶華集團、ST蘭寶、山東泉林集團、朝陽重型機械廠等大中型企業及關聯公司債務重組及破產重整項目。
法律理論水平深厚,項目實務經驗豐富。主編及參編的著作主要有:《企業法律顧問實務全書》《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實務指引》《公司非訴法律事務指引》《公司訴訟法律風險防範實務指引》《併購重組操作指引》《資本市場實務指引與經典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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