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我們在講企業管理之時,都會涉及一個最普通而又廣泛的名詞——規章。什麼是規章?規章的作用是什麼?規章有什麼特點?如何制定規章?這些問題確實是需要認真回答的基本問題。
一、什麼是企業規章?
企業規章是指企業針對生產、經營、技術、管理等項活動所制定的各種規則、章程、程式、標準和辦法的總稱,是企業職工所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企業作為市場經濟主體,要保證其能夠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實現自身贏利的目的,確保企業發展戰略和計畫的實現,就需要根據企業的特點,制定一系列的管理規範,明確員工在生產、經營、質量、技術、人力資源開發等各個方面所應當遵循的行為準則。這些管理規範,就是企業的規章。企業規章是企業管理思想、管理技術和管理方式的體現,科學地制定企業規章是企業實現科學管理的前提和保證。
二、企業規章有什麼作用?
企業運行機制主要體現在制度建設上。良好的企業運行機制要有良好的制度保證。從制度體系安排上來講,一個企業的健康發展,既要靠外部的法律、法規的規範和保障,也要靠其內部完善的規章制度約束。企業內部整章建制,是企業很重要的管理活動。
企業的活動體現在企業員工的活動上,企業行為是人的行為的體現。企業的員工所從事的工作代表了企業,因此,企業規章一方面為員工提供了行為準則,另一方面也保證了企業利益的實現。
企業規章制度是企業管理的必然要求。企業的目的是效益的最大化,要達到這個目的,必須有一套完整的、系統的、科學的管理體系,這種管理體系的最終表現形式就是企業的規章制度。現代企業具有專業化程度高的特點,這就要求企業對各個崗位的職責、各個工種的任務、人員素質的要求等一系列的企業行為落實到每個員工,使每個人都能按照企業的要求在各自的崗位上發揮作用。
三、企業規章有什麼特點?
企業規章制度具有嚴肅性、權威性、規範性和強制性的特點。規章制度一旦實施,企業職工必須以此為準則,認真執行。違反規章制度,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所謂嚴肅性,是指依法制定的規章一旦頒布實施,即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企業全體員工都要受到規章的約束,任何人不得違反規章的規定。對於違反企業規章制度,造成財產損失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此,對於企業規章,不能說因為它是企業內部的規矩,可以執行也可以不執行,沒有一點嚴肅性。只要規章不違反法律的基本原則,其嚴肅性就受到法律的保護。我國刑法規定,企業職工違反規章制度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這就是法律的嚴肅性特點的具體體現。
所謂權威性,是指規章作為一種行為準則,它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只要制定了,就必須貫徹執行,非經規定程式不可隨意變更。譬如,企業章程,是企業行為的準則,是企業一切活動的根據,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依章行使自己的職權。
所謂規範性,是指規章規定的內容是行為規則,企業員工應當按照規章的要求從事,規範具有約束力,不按規範辦事,就要承擔責任。規章的規範性,體現於規章的合法性,不僅程式要規範,內容也要符合法律的規定。
所謂強制性,是指企業員工必須執行企業規章制度,如果不執行或者不認真執行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這種強制性體現在員工應當遵守規章的規定,除非該規章與國家法律、法規相衝突而無效。
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管理層次的增多,企業規章的作用和地位越來越突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規章是企業自己定的“規矩”,可以說是“企業內部的小立法活動”。企業管理不是單個人的管理,而應當是一種制度管理,通過嚴密的規章制度,把企業經營管理各個環節串通起來,使大家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保證企業不管何人在何種崗位上,都能體現步調一致,避免政出多門、決策多元、貽誤商機。
四、企業規章有多少種類?
由於企業規章種類繁多,不同的企業對規章的需求也不同,因此有許多種分類標準。這裡,我們僅從規章的管理對象上,將其分為四大類:行政事務規章、人事管理規章、生產經營規章、財務管理規章。行政事務規章包括公司的辦公制度、行文制度、後勤制度等,這是一個公司運行的基礎;人事管理規章涉及員工的利益,包括錄用員工、員I晉級、員工獎懲、員工培訓等方面,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調動員I的積極性、創造性;生產經營規章屬於技術性規章,目的是為了保證產品質量、市場行銷活動順利進行,是企業實現經濟效益的保證;財務管理規章是企業必備的規章,目的是要加強對財務工作的制度化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通過對規章制度的研究,對於新設立的公司來說,其基本的規章±要是生產經營和財務管理方面;而對於一個傳統型的企業來說,規章涉及的面則要寬得多。因此,本書旨在為公司提供普遍需要的基本的規章範本,供制定規章時參考。本書在體例上首先介紹規章的一些基本情況,然後是主要內容和制定該規章的基本要求,最後提供一個格式。目的是使讀者通過對基本知識的了解,可以更好地運用規章格式,制定適合本企業需要的規章,以便加強對企業活動的規章化、制度化的管理。
五、制定規章有何要求?
制定規章的要求有實質要求和形式要求兩種情況。實質要求就是規章作為企業內部的制度,必須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為基礎,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對涉及企業管理的相關問題做出更為細緻的規定。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規章,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是有效的;相反,則是無效規章,沒有法律約束力。
關於規章的形式,並沒有統一的標準和要求。但從套用角度看,一般應當採用條文式。條文式中也有不同的格式,比如有的用條款式(如第一條、第二條);有的用標準化格式(如1.1、1.1.1、2.1、2.2.1等);有的直接用中文數字或者阿拉伯數字(如一、二、三、1、2、3等)。
雖然規章格式上沒有統一的要求,但考慮規章是要反覆運用的,因此,在規章格式上應當儘可能統一。本書除第一章基本規章採用條款格式外,其他都用標準化格式。在具體使用時,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選用。同時,規章的編號也很重要,編號一般要求包括三個要素:年號、發文單位的簡稱或者代碼、序號。編號既可以按照企業的行文順序編排,也可以按照規章性質編排。其基本要求是一個企業的文號編制標準應當前後一致,方便查詢和使用。
企業管理規章涉及的範圍很廣,本書僅選擇與企業關係最為密切的一些規章。這些規章涉及企業的基本規章、人事管理、勞動管理、契約管理、質量管理、資產管理、經營管理等方面。本書通過對這些規章的基本知識、主要內容和製作要求作簡要說明,並提供相應的規章格式,便於讀者理解規章、制定規章和使用規章。由於各類企業對規章具體內容的要求不同,所選擇的格式不一定符合要求,但基本框架是一致的。
作品目錄
第一篇 基本規章1
一、公司章程1
二、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54
三、董事會議事規則57
四、監事會議事規則68
第二篇 人事管理73
五、招聘面試管理辦法73
六、人員錄用管理辦法82
七、員工培訓管理辦法93
八、人員晉升管理辦法98
九、員工調動管理辦法102
十、員工辭職與辭退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