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必知的100個法律風險》是一本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斌,王靜澄,張德榮,趙寶榮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企業家必知的100個法律風險
- 作者:李斌、王靜澄、張德榮
- 出版時間:2022年9月1日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21627671
- 開本:16 開
內容簡介,創作背景,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本書提煉了100個企業家常見的法律風險,精選最高人民法院、各省法院審理的具代表性和典型性的企業家相關案例,將案情高度濃縮,節約讀者時間,極大提升閱讀效率和閱讀體驗。體例上,每篇包括裁判要旨、案情簡介、經驗總結、相關法條、延伸閱讀等部分,深入剖析敗訴原因,重點總結實務經驗教訓並出法律建議。重點案例後附有“延伸閱讀”部分,或對與該案例相關的地方性規定或地方高院的指導意見加以總結,或對與該案例案情相近似的案例加以總結,以幫助讀者綜觀司法實踐全貌。
創作背景
此書屬於“雲亭法律實務書系”中的一本。“雲亭法律實務書系”是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唐青林和李舒策劃,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實務類叢書,已經出版了四十餘種。
“雲亭法律實務書系”在中國法制出版社推出以來,已經在保全與執行、公司法、契約法、智慧財產權法、土地法、建設工程等眾多專業領域連續出版了四十餘種專業圖書。這些書籍合計的總發行量高達數十萬冊,具有非常廣泛的社會影響力。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公司設立中必知的法律風險
001夫妻店、父子兵公司是一人公司嗎?
002一人公司是否必須年度審計?如何證明股東財產獨立於公司財產?
003合夥經營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人是否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004合夥協定中約定“一方包賺不賠”,究竟是合夥還是借貸?
005小股東可否放棄分紅,由大股東給予固定收益?同股不同權是否可行?
006公司章程“離職即退股”的約定是否有效?
007公務員委託他人持股,簽訂的代持協定是否有效?
008對外隱名、對內顯名的出資人可否直接要求確認股東資格?
009隱名股東是否可以略過顯名程式直接向公司主張分紅?
010被冒名登記為股東,如何否認股東身份?
第二章 出資過程中必知的法律風險
011股東未出資/抽逃出資,公司如何將其除名?可否約定“出資不到位,視為放棄股權”?
012如何區分“增資款”和“借款”?
013溢價增資計入資本公積金部分能否要求返還?
014債權人如何加速股東出資期限使其為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015出資期限屆滿前轉讓股權,原股東是否應對轉讓前的公司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016定向減資的股東會決議是否需要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
017公司減資只公告而未通知債權人,股東對公司債務擔責嗎?
第三章 公司治理中必知的法律風險
018股東在公司對外借款的協定上籤名,應否與公司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019公司被吊銷後未清算,股東應承擔何種責任?
020股東轉讓股權後,是否還有權要求分配其持股期間的利潤?
021轉讓股權後,原股東是否還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
022轉讓股權後發現其他股東侵害公司資產,原股東該如何維權?
023名為股東會決議實為股東間協定,是否對未參會的股東發生效力?
024股東要求確認公司決議不成立,是否應在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
025隱名股東能否直接行使股東權利?
026股東會作出股東除名決議,擬被除名股東是否享有表決權?
027股東會除名決是遵循股權三分之二多數決還是過半數決呢?
028股東在行使知情權過程中能否摘抄公司會計賬簿?
029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能否委託非董事參加董事會?
030公司清算未通知已知債權人的,股東承擔什麼責任?
031公司控制權大戰中,如何第一時間阻止對方搶奪政權?
032股東單筆轉移公司資金但尚不構成財產混同,公司債權人可否要求股東承擔責任?
033債權人可否“反向刺破公司面紗”,要求公司對股東債務承擔責任?
034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還是認繳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035長期被壓制的小股東,能否強制解散公司?
036股東會可否做出定向減資的決議?股東可否據此要求返還已投入的資本公積金?
037未依法約定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競業限制條款是否有效?
038母公司董事是否需對子公司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第四章 契約訂立與履行中必知的法律風險
039契約解除後,契約中約定的違約金條款可否繼續適用?
040請求開具發票是否屬於民事案件的審理範圍?
041收款方未開具發票,付款方能否以此為由拒絕付款?
042契約中“不得起訴”的條款是否有效?
043契約中約定懲罰性違約金不得調整,是否有效?
044對賭協定中的現金補償可否適用違約金調整規則?
045倒簽的契約是否有效?
046公司對外使用多枚印章,可否選擇性承認印章效力?
047僅有蓋章沒有簽字的契約是否有效?
048項目經理私刻公章簽訂的契約是否有效?
049“法定代表人簽字”與“蓋公章”哪一個效力更高?
050自然人可以用私章簽署契約嗎?
051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發包企業是否承擔責任?
052“竣工結算審計後支付工程款”可否理解為“國家審計機關審計後支付工程款”?
053掛靠人以個人名義借款用於工程建設,被掛靠人是否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第五章 借貸與擔保中必知的法律風險
054非借貸原因形成的借條,屬於民間借貸嗎?
055保證期間屆滿後,保證人簽收催收通知書是否構成新的保證契約?
056抵押權是否有期限?抵押人何時可請求塗銷抵押登記?
057借款人變更借款用途,保證人是否承擔保證責任?
058借貸證據不足被駁回訴請,還可否以不當得利起訴?
059一方在借款契約上籤字後另一方填寫契約內容,契約是否成立?
060隻有轉賬記錄,可否要回借款?
第六章 電子商業匯票必知的法律風險
061電子商業承兌匯票顯示“提示付款待簽收”,持票人可否行使追索權?
062票據到期被拒付,持票人能否依據“基礎法律關係”向票據直接前手提起訴訟?
063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如何證明享有票據權利?
064持票人行使票據追索權時,如何確定追索對象?
065票據權利時效屬於除斥期間還是訴訟時效?
066直接前手能否主張“已經以票據支付了契約價款”?
067持票人直接前手實際付款前,是否有權向其前手或出票人追索債權?
068民間貼現行為是否有效?
069電子商業匯票的持票人遭拒付後六個月內僅通過線下方式追索而未發起線上追索的,是否喪失對出票人和承兌人外其他前手的追索權?
第七章 訴訟保全與執行中必知的法律風險
070刑事案件尚未追贓完畢,可否再提起民事訴訟?
071民間借貸涉嫌非法集資犯罪,可否通過民事訴訟維權?
072隱名股東能否對抗顯名股東債權人的強制執行申請?
073債權人可否以“夫妻店公司”實質上為一人公司為由,申請追加夫妻股東為被執行人?
074債權轉讓未通知債務人,受讓人能否直接起訴?
075“假法定代表人”在起訴狀上蓋上“真印章”,是否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076招商引資協定中,將政府財政獎勵與企業納稅直接掛鈎的條款效力如何?
077訴訟時效屆滿後,履行部分債務是否導致訴訟時效重新計算?
078股權收購未進行基礎盡調是否可以適用善意取得制度排除第三人對股權的執行?
079接受以物抵債?當心“倒找”!
080司法拍賣中標的物涉及的巨額債務是否應由買受人負擔?
081辦理了抵押登記並已對不動產進行查封就一定能執行嗎?
082限高、納失及邊控措施針對哪“四類人”,應當如何解除?
083執行法院未釋明以物抵債的稅費承擔?抵債裁定可撤銷!
084專家論證意見對法官判案有用嗎?
085債務人簽收催收通知書,並不構成對超過訴訟時效債務的重新確認?
086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起一年內發起人轉讓股份,轉讓有效嗎?
第八章 企業家婚姻家庭必知的法律風險
087夫妻出資將房屋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能否避免被強制執行?
088離婚協定中關於房屋的分割可否對抗法院的強制執行?
089查封夫妻共有房屋後可否拍賣被執行人配偶的份額?
090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是執行異議之訴的審理範圍嗎?
091配偶一方在保證債務交易中事實受益就能當然認定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嗎?
092夫妻一方轉讓名下股權的,是否屬於無權處分?
第九章 企業家必知的刑事法律風險
093安排親友吃空餉、報銷大額招待費,股東需要承擔責任嗎?
094偽造公章虛構契約套取公司資金該當何罪?給第三方的返點是否應計入侵占金額?
095將公司資金轉出又以個人增資款名義轉入,增加股權比例的,是否構成職務侵占罪?
096董事高管以打借條方式從公司借款並償還利息的,是否構成挪用資金罪?
097個人決定將公司資金以公司名義出借給他人的,是否構成挪用資金罪?
098以股權轉讓之名,行土地轉讓之實,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嗎?
099能否私自出售法院查封的財產?
100被執行人以他人名義辦理銀行卡供自己使用,是否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作者簡介
李斌
李斌律師,北京雲亭事務所合伙人,本科及碩士均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專業領域:公司股權爭議與控制權之爭,重大民商事訴訟與仲裁(公司法、契約糾紛、商業秘密、票據法)。
李斌律師曾在最高人民法院、多省高級人民法院及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等代理多起疑難複雜案件並獲得勝訴。主辦併購重組及破產重整、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等各類非訴項目逾百件,尤其擅長為重大民商事案件爭議解決與投融資合作提出整體解決方案。
李斌律師先後出版《公司保衛戰》《公司控制權爭奪戰》《公司法25個案由裁判綜述及辦案指南》等著作,並多次受邀為專業院校、客戶單位講授“民營企業及企業家法律風險防範”“公司類訴訟案件實戰經驗”等專業課程。
王靜澄
王靜澄律師,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林業大學學士、碩士。專業領域:公司業務及銀行金融,投資併購,銀企結構化融資及資產管理,重大民商事訴訟與仲裁。
王靜澄律師長期為商業銀行、資管機構的各類投融資業務提供法律服務,為多家上市企業和金融機構擔任法律顧問,主辦過多起上市公司併購案件。
在成為專職律師前,王靜澄律師曾長期在原環境保護部所屬單位從事法律政策研究,熟悉政府政策法規設計及內部決策流程。後在某大型商業銀行擔任法務部門負責人,在銀、政、企合作事務方面經驗豐富。
張德榮
張德榮律師,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公司法專業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主辦過大量股權訴訟和控制權爭奪案件,為股東間爭議解決、控制權爭奪及合理對價退出等提供諮詢、訴訟、控告、協定起草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務,並取得良好效果;在最高人民法院、多省高級人民法院辦理過百餘起重大疑難複雜案件,並在建設工程、執行異議等領域取得勝訴效果。
張德榮律師精通公司法,已出版《公司控制權爭奪戰》《破產糾紛裁判規則解讀》《公司法裁判規則解讀》等多部實務著作;作為主要執筆人,起草了《北京律師承辦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業務操作指引》,並多次受邀在中國人民大學等著名高校或大型企業講授“辦理股權轉讓案件的52個實務問題”“股權訴訟與公司控制權爭奪20講”等課程。
趙寶榮
趙寶榮,北京雲亭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專注於企業合規、風控管理、民商事案件爭議解決等領域,參與辦理了一系列契約、票據、公司、執行等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