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責

任責

責任,指分內應做的事。宋·曾鞏《上歐陽舍人書》:“又有號令之不一,任責之不明,當亦速變者也。”《元典章·台綱·稽遲罰俸不須問審》:“諸衙門正官、首領官吏,各有任責。” 明·邵璨《香囊記·潛回》:“古人一飯之德尚且不忘,況我和你腰金衣紫,駟馬高車,而受任責如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任責
  • 拼音:rèn zé
  • 釋義:指分內應做的事 
  • 出處:《上歐陽舍人書》
任責
rèn zé
(2).負責。宋·葉適《淮西論鐵錢五事狀》:“自有各路監司任責指揮,人情少安,方敢向前措置。”《宋史·理宗紀四》:“﹝開慶元年十月﹞丙戌,以趙葵為沿江江東宣撫使置司建康,任責捍禦。癸巳,向士璧 權兵部侍郎、湖南安撫使兼知潭州,任責廣西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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