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洪濤(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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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洪濤,男,1984年4月生,陝西省韓城市人,法學博士,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海南大學生態文明法治研究中心秘書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任洪濤
  • 畢業院校:重慶大學
  • 學位/學歷:博士
  • 專業方向: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 職務:海南大學生態文明法治研究中心秘書長
研究方向,教育背景,研究領域,社會兼職,榮譽獎勵,代表成果,論文類,著作類,代表項目,

研究方向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教育背景

重慶大學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博士(2014年)
重慶大學 民商法碩士(2009年)
西北政法大學 法學學士(2006年)

研究領域

環境資源法、能源法等;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委員;中國自然資源學會會員;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礦產資源法學分會理事;海南省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理事;

榮譽獎勵

2015年海南省博士協會第三屆學術年會優秀論文獎;
2018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雙千計畫”入選人員;
2019年海南省“南海系列”育才計畫:南海名家青年項目入選人員;

代表成果

論文類

《生態修復法律責任主體社會化研究》,《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2期;
《中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監管的困境及路徑分析》,《新東方》2018年第2期;
《論我國生態修復性司法模式的實踐與完善》,《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17年第4期;
《論跨行政區域環境資源案件的司法管轄制度》,《甘肅政法學院學報》2017年第4期;
《環境審判非刑罰處罰措施的生成及完善路徑》,《行政與法》2017年第1期;
《論南海海域環境保護管轄的衝突與協調》,《河北法學》2016年第8期;
《論我國環境治理的公共性及其制度實現》,《理論與改革》2016年第2期;
《我國生態修復法律責任主體研究》,《理論研究》2016年第4期;
《我國台灣地區都市治理制度述評及其啟示》,《城市規劃》2015年第3期;
《生態利益有效供給的法律治理之道》,《廣西社會科學》2015年第5期;
《生態利益有效保護的法律制度探析》,《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社版)2014年第2期;
《套鑽榜白生態文明視閾下的能凳厚市源法律制度研究》,《廣西社會科學》2014年第3期;
《論我國生態產業的理論詮釋與制度建構》,《理論月刊》2014年第11期;
《生態利益公平分享的法律制度探析》,《內蒙古社會科學》(漢文版)2013年第4期;
《我國環境審判的實踐困境與對策研究》,《求索》2013年第8期熱己舟;

著作類

  1. 寧清同,任洪濤:《海洋環境資源法學》,法律出版社2017年9月版。
  2. 韓曉凶樂協戶莉,任洪濤,婁瑞雪:《生態文明建設》,海南出版社2018年12月版。

代表項目

主持2018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生態修復性司法模式及其實踐路徑研究》;
主持2018年度海南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課題:《海南自貿區(港)建設中的生態修復法律責任問題研究》;
主持2017度海南省教育廳高校科研項目:《海南綠色崛起中的環境審判制度創新研究》;
主持2017年海口市社科聯重點課題:《國際旅遊島建設中的生態修復法律迎承驗制度研究》戲謎促;
主持2017年海南大學教改項目:《高校青年教師教學規範性問題創新研究》;
主持2016年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課題:《生態修復市場化運作的法律保障研究》;
主持2016年海南甩兵高院重點調研項目:《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審理中的相關問題調研》;
主持2016年海南省法學重點研究課題:《海洋生態損害賠償的社會化制度研究》;
主持2016年海口市社科聯規劃課題:《國際旅遊島建設中的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研究》;
主持2015年海南大學青年基金項目:《生態損害與環境預警制度創新研究》;
主持2017年海口市社科聯重點課題:《國際旅遊島建設中的生態修復法律制度研究》;
主持2017年海南大學教改項目:《高校青年教師教學規範性問題創新研究》;
主持2016年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課題:《生態修復市場化運作的法律保障研究》;
主持2016年海南高院重點調研項目:《行政民事交叉案件審理中的相關問題調研》;
主持2016年海南省法學重點研究課題:《海洋生態損害賠償的社會化制度研究》;
主持2016年海口市社科聯規劃課題:《國際旅遊島建設中的生態補償法律制度研究》;
主持2015年海南大學青年基金項目:《生態損害與環境預警制度創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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