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自白規則

任意自白規則,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共有的一種證據規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必須是在不受任何外力影響,且意志自由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方有證據能力;若供述的意志受到了不正當方法如違法羈押、刑訊、脅迫等約束,則該供述無證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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