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務分析教學論(task analysis instructional theory)是指強調明確陳述可測量的教學目標並對目標中包含的能力(或傾向)作出層次與順序分析以指導教學設計的理論。最初出現於二次大戰後期的工業與軍事人員的職業訓練中,後在西方的教學設計中廣為流行。R.B.米勒是強調任務分析的最早的心理學家。但主要代表人物是加涅、布里格斯和格拉塞等。這些既受過實驗心理學訓練又有教育研究經驗的心理學家發現,傳統學習理論來自實驗研究,雖然有用,但不能直接套用於教育實踐。必須對包含在教育目標中的人類作業(或行為)進行分析,鑑別其中需要的能力和從屬能力,並確定它們之間的依存關係,才可能將傳統學習理論套用於實際教學情境。
加涅最初將包括動物學習在內的學習由簡單到複雜分成八類,後又將人類學習結果分成五類,並在總結已有實驗成果的基礎上,提出制約不同類型學習的內部(學習者自身的)條件與外部條件,從而為教學順序的安排與方法的選擇提供了科學依據。1962年馬傑提出的行為目標理論,強調用可測量的行為目標作為教學目標。這一思想被任務分析教學論吸收與發展。加涅、布里格斯於 1979年提出的三種相互補充而又不同的任務分析方法,集中體現了學習的信息加工觀、行為觀與能力累積觀在教學設計中的運用。參見“任務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