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伋

任伋,舉進士,初為河南新息令,後曾通判黃州,神宗熙寧時知瀘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任伋
  • 出生地:眉州眉山(今四川省眉山市)人
  • 出生日期:1018
  • 逝世日期:1081
  • :師中
  • 性別:男
人物簡介,史料記載,

人物簡介

任伋,舉進士,初為河南新息令,後曾通判黃州,神宗熙寧時知瀘州。元豐四年卒,年六十四。事見《淮海集》卷三三《瀘州使君任公墓表》及《宋史》卷三四五《任伯雨傳》。

史料記載

秦觀:《瀘州使君任公墓表》
(選自《四庫全書·淮海集》)
任公,名伋,字師中,眉山縣人,初為河南新息令,民愛之,買田而居。後通判黃州,轉知瀘州,歿。
元豐中,朝廷治西南乞弟之罪,至於斬將帥、絀監司,兩蜀騷然,數年而後定。余嘗怪乞弟裔夷耳,兵不過二千人,非有冒頓強悍之威,結贊狡險之謀,蛇豕微種,乃為邊患如此。及觀瀘州使君任公事跡,然後知累年之役,實部使者為之,裔夷何足責也!
公諱伋,字師中,眉州眉山人。少學讀書,通其大義,不治章句。任俠,喜事。與其兄孜,相繼舉進士中第,知名於時。眉人敬之,號之“二任”,而蘇先生洵,尤與厚善。
熙寧某年,其察訪使熊本薦知瀘州。州上連僰道(今四川宜賓縣),下連南平,控引蠻夷,千有餘里。如甫望箇恕、羅氏鬼主、沙取諸郡,皆歲來互市。而守將任輕,無節制之權,非有奇略遠謀,則不幸往往有事。公既至,威信大著,夷夏便之。歲滿當更,《詔》留再任。比滿,又特轉一官,留之。元豐二年,納溪砦互市,有歐羅胡苟里夷人死者。故事:漢人殺夷人,既論死,仍償其資,謂之“骨價”。時砦將將勿與,夷人大恚,爭噪而出。公馳至境上,具以禍福曉之,相與投兵請降。辭者八毋其六,既聽命矣。而轉運判官意與公異,乃移瀘州,不與措置事,專為攻討之計。公爭弗能得,乃嘆曰:“邊患自此始矣。”即具《奏》,言:“羅胡苟里夷人,本瀘州熟戶夷也。比因殺傷,求索骨價,為侵境上,故是常事,與異時生夷反叛不同。臣招納垂畢,而使者貪功生事,因欲討之。臣恐窮迫無所竄伏,轉投生界,則甫望箇恕諸部更相結連,益鴟張(囂張,凶暴)而難制矣。”會女孫卒,不果上。七月,詔涇原路副總管韓存寶,以陝右兵五千人經制其事。存寶在瀘,攻羅胡苟里,滅之。諸夷驚潰,果奔甫望箇恕。其年冬,箇恕之酋乞弟遂稱兵反。皆如公所料雲。(即是前面程之才傳中提到的“乞弟之叛”)
初,乞弟自納溪寨互市還,過江安縣,江安縣令犒之。既去數十里,遣親信楊節、一毛,以一馬謝令,令辭不受。一毛去,至夷牢口,為土夷所邀,一毛死焉。楊節者,本嘉州卒吏。避罪,亡入夷中。夷人愛之,用事,號為“羅判”。至是,節自度不免,乃以矢房中乞弟所入馬二千緡《卷》來降。公以中國不失信於小夷,宜斬節歸《卷》,責以納亡之罪,則乞弟憚威而愧德矣。而轉運使固執不從。三年,乞弟果以一毛為詞入寇。路分都監王宣以兵二千人御之,戰於羅箇牟國,為賊所敗,宣與其子某,及裨將十有四人死之。於是詔韓存寶復以陝右兵五千人經制其事。存寶至瀘,逗留不進。陰使人誘乞弟以《書》降。遽分屯,奏功。天子得《書》,怒甚。更遣環慶路副總管林廣代之,命御史何正臣、中人梁從政至蜀雜治。獄具,斬韓存寶於瀘州,流監軍韓承式于海島,除轉運使董鋮名。四年,廣進兵,抵乞弟之巢。賊空壁遁去。廣不得已,竟納其降而還。天子亦不復責矣。
自是,瀘州守將始加“沿邊安撫”之名,專治軍政。部使不得輒與。未幾,使者復以開邊、田賦生稅為請。天子一切不許,而西南夷復安堵也。由是言之,前日之役,豈非部使者實為之?
初,公既奏羅胡苟里之事,雖不果上,而使者聞之,內銜切骨。日夜謀中公以法。公知其謀,乃錄使者不法事關瀘州者十有五條上之。使者薄遽不知所為,即誣奏公“乞弟過江安時,不時掩擊,及延儒生講書,疑有私謁。朝廷疑之,乃兩免而下章於它部,各窮竟所考。未具,而公既卒矣。時當途者以公既歿,為使者地。公之子大防,三詣闕上書,陳冤狀,獄不敢變,使者竟免。
公為吏通敏,吏民畏而愛之。其通守齊安也,嘗游於定惠院。既去,郡人名其亭曰“任公”。時蘇先生之長子翰林公軾,以譴遷齊安,齊安人知其與公善也,復於其側為“師中庵”,曰:“師中必來訪,予將館於是。”明後,公卒,郡人聞之,相與哭於定惠者百餘人,飯僧於亭而祭公於庵。而蘇先生之少子中書公輒,復為之《記》。余嘗從翰林、中書公游,聞二任之風久矣。後為汝南學官,始識大防,於是得公之行事。公以元豐四年三月二十四日卒於遂州西禪佛舍,享年六十有四。六年五月二十二日,葬於光山縣淮信鄉午步原。其世次官邑,御史頓君既為幽堂之《志》,此不復著,著其瀘州之事,與《志》之闕不書者。揭於墓原,以備史官之擇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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