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三動

任三動,男,漢族,1952年3月17日出生,安徽蕭縣人,大專文化,1968年10月參加工作,197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青海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正廳級)。

2020年5月,青海檢察機關依法對任三動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任三動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安徽蕭縣
  • 出生日期:1952年3月17日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68年10月至1971年01月,青海省西寧鋼廠工人;
1971年01月至1976年05月,蘭州軍區十九軍守備師三團戰士;
1976年05月至1980年03月,青海省西寧鋼廠保衛處幹部;
1980年03月至1984年09月,青海省公安廳九處幹部;
1984年09月至1986年07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習;
1986年07月至1989年06月,青海省公安廳九處副科長;
1989年06月至1992年06月,青海省公安廳九處科長;
1992年06月至1996年09月,青海省公安廳九處副處長;
1996年09月至2000年04月,青海省公安廳九處處長;
2000年04月至2009年08月,青海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2009年08月至2013年03月,青海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正廳級);
2013年03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7月25日,據青海省紀委監委訊息:青海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任三動(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青海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0年1月9日,據青海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青海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任三動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任三動違反廉潔紀律,收受他人禮金、黃金,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錢款、車輛,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較重;違反工作紀律,在案件處置中失察失責,給本地區、本單位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任三動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動搖,原則底線失守,紀法觀念淡薄,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青海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青海省委批准,決定給予任三動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20年1月,青海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任三動(正廳級)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任三動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0年5月,青海省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任三動(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三動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任三動,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西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任三動在擔任青海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財產、支出明顯超出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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