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類取,以類予

以類取,以類予是墨辯邏輯用語。指推論的原則和基本方法。《墨子·小取》:“以類取,以類予。”取,即“法取同”(《經上》);予,《說文》:“予,相推予也。”“以類取”,指物以類聚,以同者取之。相當于歸納原則。“以類予”,指同類相推,即基於類取所得的一般原理,推予同類其他事物。相當於演繹原則。

一說“以類取”、“以類予”與“以說出故”,是後期墨家所概括的三種基本的推理形式,相近于歸納推理、類比推理和演繹推理。又一說“以類取,以類予”僅僅具有演繹的性質。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