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稅還貸審計是依據稅收政策規定和有關貸款辦法,對納稅人以稅還貸的申報理由、還貸稅金的使用和對稅務機關審批以稅還貸的依據、程式的審查。
其主要內容:(1)申報以稅還貸的理由是否符合稅收政策和貸款辦法的規定,有無弄虛作假騙取以稅還貸的問題; (2)申報和批准的以稅還貸的稅種,是否符合稅收政策規定列舉的稅種;有無擴大稅種範圍的問題; (3)申報和批准的以稅還貸的納稅人,是否屬於國家規定的還貸人範圍;有無擴大還貸人範圍的情況; (4)還貸稅金是否按規定的還貸資金次序,最後計算其額;有無不問其他還貸資金是否有餘而一律以“稅”還貸的問題; (5)還貸稅金來源,是否取自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產品稅、增值稅等規定的稅種的稅款;有無用營業稅等其他稅金還貸,以及貸款項目投產後無效也以“稅”還貸的問題; (6)還貸稅金是否在還貸期限內用於還貸,有無挪作他用或越過還貸期限還以“稅”還貸的問題; (7)還貸稅金是否先納後退,有無直接坐支稅金還貸的情況; (8)以稅還貸的審批依據是否合法,審批程式與手續是否合規與完備;有無違犯以稅還貸規定和超越審批許可權的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