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教民是依靠民眾,廣開掃盲教師來源的方針。第三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即把動員識字的人教不識字的人作為發展社會教育的措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 年 12 月政務院批准教育部《關於開展農民業餘教育的指示》中規定:開展農民業餘教育,除設有高級班並達到一定人數,能堅持正規學習的農民業餘學校,可酌請專職教師外,一般的應實行以民教民的方針。
1956年 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重申這一方針,指出:開展識字教育,必須實行“以民教民”,發動識字的人教不識字的人。應該廣泛地動員廠礦、農村、城市居民中識字的人、學校教師、高級國小以上學校的學生、回鄉知識青年、國家機關和人民團體的工作人員、當地駐軍等,都來參加掃除文盲的工作。《決定》還指出:各級學校的教師在掃除文盲的工作中應該擔負起輔導業餘教師進行教學的任務;同時應該採取有效辦法,給以必要的訓練和教育,提高他們的文化和業務水平。對於掃除文盲的工作有顯著成績的人,政府應該給以適當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