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勞動就業篇)》是2015年8月安徽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胡志斌。
基本介紹
- 書名:以案普法(勞動就業篇)
- 作者:胡志斌
- 出版社:安徽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8月
- 頁數:159 頁
- 定價:26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6409669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以案普法(勞動就業篇)》是法治建設系列普法讀本叢書中的一本,選擇事關公眾切身合法權益的社會熱點和法律重點問題,以案例分析的形式向城鄉居民進行普法宣傳,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識、守法意識和維權能力。《以案普法·勞動就業篇》選擇有代表性的勞動就業案例,對勞動契約、勞動契約糾紛以及社保等常見問題進行法律解讀,以普及或提高公民勞動保障法律意識,增強法律維權能力。通過對經典案例詳細的分析,試圖把複雜的法律關係簡單地解讀出來,著重強調可操作性和法律法規之間的一體性。案例涉及到《勞動法》、《勞動契約法擊譽戶朵》、《社會保險法》、《勞動契約調解仲裁法》等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的主要內容,圖書擬選擇若干個典型案例,以“案情介紹”+“案件評析”+“法眼辨析”+“法條連結”的體例以案說法、以案普法。
作者簡介
胡志斌,安徽霍葛囑邱人,法學博士,安徽農業大學法學系教授,研究生導師,教學名師,安徽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員,安徽省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安徽省港澳台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科技法學會理事。
圖書目錄
上篇 勞動契約的訂立、履行和變更
他到底和誰存在勞動契約關係
公司應和他們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不成,卻獲雙倍工資
他人代簽的勞動契約不具有法律效力
用人單位單方續訂勞動契約無效
採取欺詐手段簽訂的勞動契約無效
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收取違約金
他的試用期工資合法嗎
公司單方調崗,職工有權拒絕
勞動時間豈能違法
該領取多她端厚少春節加班費
調休還能索要加班費嗎
保全住值班室算不算加班
勞動契約變更了嗎
企業轉讓不影響職工待遇
醫燥夜譽療期滿仍無法正常上班該咋辦
無須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應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試用期內未簽訂勞動契約也應支付雙倍工資
他能獲得幾個月的雙倍工資
中篇 勞動契約的解除和終止
挽了法定代表人,就可以解除戒榜酷請勞動契約嗎
公司有權辭退他們嗎
解聘勞動者豈能秋後算賬
外出學習丟了工作
解約後仍工作,單位得支付雙倍工資
違法辭退應支付賠償金而非補償金
契約期騙訂戶患病,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契約
他無權要求經濟補償
該支付多少經濟補償
終止有職業病危害的勞動契約應先體檢
勞動者依法解除契約,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工資
接受培訓的職工提前辭職應承擔違約金
試用期內單位能否解聘懷孕的女職工
提交辭職申請後還有勞動關係嗎
普法·勞動就業篇
下篇 勞動保障和勞動維權
試用期內應否繳納社會保險
申請勞動仲裁不是勞動者的“專利”
脫產學習承認工齡嗎
勞務糾紛和勞動糾紛不能混為一談
公司否認受傷員工勞動關係敗訴
勞動者書面放棄繳納社保費是否合法
勞動維權別錯過時效期
因私借款不還屬於勞動爭議嗎
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申請支付令
包工頭承擔工傷責任嗎
養乎辣背老金和傷殘津貼不得同時領取
職工討要加班費,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企業破產後,工傷職工待遇應優先支付
超過退休年齡的勞動者不享受經濟補償嗎
裁減人員時,誰該優先留下來
他們受到的傷害屬於工傷嗎
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工資不得打折扣
在校學生假期打工受傷不能認定為工傷
新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義務嗎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契約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參考文獻
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申請支付令
包工頭承擔工傷責任嗎
養老金和傷殘津貼不得同時領取
職工討要加班費,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企業破產後,工傷職工待遇應優先支付
超過退休年齡的勞動者不享受經濟補償嗎
裁減人員時,誰該優先留下來
他們受到的傷害屬於工傷嗎
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工資不得打折扣
在校學生假期打工受傷不能認定為工傷
新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義務嗎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契約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