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查房

以人查房

“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詢的方式獲得他人的房產信息。2013年2月中旬起,多地開始嚴控用姓名查詢他人房產信息,福建、江蘇等地加緊出台房屋信息查詢規範,對輸入姓名查詢名下房產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約束。部分地區個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發市民對住房信息安全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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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背景

各地頻現多房人群
2012年恰逢房地產調控最嚴的時期,但住房問題仍是最熱門的話題。加之各地頻現房嫂房警房叔、房嬸,甚至房祖宗,引發了市民對住房信息安全的擔憂。
於是,福建江蘇等部分地區加緊出台查詢規範,嚴控“輸入人名查詢他人名下房屋”的“以人查房”方式。
“房祖宗”
2013年1月22日17點14分,新浪網友@蕭山君子發微博稱 :“【今日各大論壇驚曝:濟南歷城區原公安分局局長程紹春曝有16棟樓 】在2012年年末許多房叔、房妹、房爹,公布於眾,但是大眾疏忽一個特大號“房爺”,他不是幾套房,而是16棟樓!”
爆料一出即吸引了眾多網友圍觀,不少網友留言希望職能部門徹查,也有網友幽默建議:“申請金氏世界紀錄吧!!”
還有網友認為稱呼程紹春為“房爺”“房祖宗”都不夠,而應該稱其為“房神”!連潘石屹和任志強都忍不住對此調侃,任志強22日20點轉發該條微博說:“華遠蓋的樓比小潘的多幾倍,程局長又讓小潘咋活啊?”
房姐
龔愛愛,陝西榆林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原副行長、榆林市人大代表。她被爆“在北京有20餘套房產,總價值近10億元”。調查顯示,她擁有至少四個戶口,名下確有多處房產。多名相關公職人員因此被停職調查。
房媳
張彥,山西運城市紀委幹部。她被爆“有兩個分別落在北京和山西的戶口,其身為前運城財政局局長的公公在各地擁有十餘處房產”。爆料人稱,假身份證為其丈夫和公公買房、轉移資產所用 。
房祖宗現身房祖宗現身
房妹
翟家慧,鄭州市二七區原房管局局長翟振鋒的女兒。2012年年底,她被爆“擁有11套經濟適用房,擁有兩套戶口”。2013年1月14日,鄭州市“翟振鋒案件特偵組”確認,已查實“房妹之父”翟振鋒一家曾擁有31處房產。
房叔
蔡彬,男,原任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番禺分局政委。2012年10月8日,被爆出其全家擁有20多套房產。隨後 ,這一訊息得到了番禺區有關部門的證實,蔡彬被停職。10月22日,廣州市紀委召開新聞發布會並通報了蔡彬一事的進展,番禺區紀委已對蔡彬進行立案查處,並對其實施“兩規”措施。2012年11月13日,番禺區區長樓旭逵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蔡彬一案已進入司法程式。
房警
當番禺“房叔”落幕之際,2012年11月30日,有網友在天涯社區發帖稱,廣東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一副局長也是“房叔”,擁有價值上億元的住宅及商鋪。順德區紀委已經就此事介入調查。
房嬸
李雲卿,女,現年68歲,原廣州城建開發有限公司屬下設計院高級工程師。2012年11月21日被爆坐擁24套房產。粗略測算,這些房產總價達1500萬元。2012年12月,廣州市紀委監察局預防腐敗局介紹,李雲卿並沒有違法違紀問題,其購房資金來源清楚、所擁房產屬合法致富。
房嫂
2013年1月11日,福建證監局原副局長田荔琴一家被曝擁有16套房產。2013年1月14日,證監會稱掌握相關舉報並介入核查。

禁止對策

福建漳州

2013年2月16日,福建漳州市發布訊息稱,為“進一步處理好物權公示和隱私保護的關係”,漳州近日出台了《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據此辦法,除申請查詢本人房屋信息和國家公檢法等機關的協助查詢外,嚴禁以姓名(名稱)為條件進行查詢,只能以明確的房屋坐落或房屋所有權證編號進行查詢,查詢工作人員對房屋權屬信息的內容保密。漳州市並將強化落實相關問責機制。
對此,漳州市方面否認了網上所傳言其出台了《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稱該辦法是住建部2006年出台的,漳州方面從未公開出台過類似的規定。

江蘇鹽城

2013年1月1日,江蘇鹽城市出台《鹽城市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管理辦法(試行)》,對房屋信息實行有條件查詢和限制查詢。除本人、公檢法、住房保障部門、律師等通過一定程式,其他情形“一律嚴禁‘以人查房’”。
以人查房
辦法稱,部分地區個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發了部分市民對個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擔憂,社會各界也頗為關注”。
2013年2月18日,鹽城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回應稱,該管理辦法出台只是為規範內部工作人員查詢,保護個人隱私。

浙江杭州

2013年2月18日,浙江省從杭州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檔案館獲悉,杭州未明令禁止“以人查房”,但要求信息保密,禁止泄漏。

南京

“自2007年1月12日以來,南京一直執行《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規定》。”南京市住建委產權市場處的一位人士表示,該規定對住房信息查詢的規定比較嚴格,未經產權人授權,其他人不能查詢其房產信息。南京市民想查住房信息,可以到華僑路的房產檔案館,房產的產權人可以親自來查,也可以委託他人來查,但必須攜帶產權人的身份證內簽名委託書及自己的身份證。

哈爾濱

自2007年,哈市開展住房信息查詢制度以來,一直執行2007年國家住建部出台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暫行辦法》的規定,只對本人實行公開查詢,即使公檢法機構或其他第三方想要查詢他人房產信息都要出具各項相關證明,實行有條件查詢。也就是說,市民只能自己本人攜帶身份證來查自己的房子,不能隨意查到除此之外別人名下房產信息。夫妻之間想單獨一個人來查對方名下房產,也要出具對方委託書,方可查詢。想要輸個名字,提供個身份證就要獲取他人名下有幾套房產,“以人查房”的方式是不允許的。同時,如果記下別人房屋門牌號、查這套房子到底是不是該人所擁有,即“以房查人”的不正當行為也受到嚴格限制。

影響評論

常言道,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如果財產來源光明正大不存在貓膩,即使被查詢了又有何懼?恰恰相反,當前頻發的“房叔”、“房嬸”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統成為一些官員的夢魘,在一些地方甚至引發了部分膽小官員的“拋房潮”。如果不遺餘力堵塞這一“漏洞”,恐怕只會讓某些官員長出一口氣睡個安穩覺了。
保護住房信息安全是非常必要的,但保護住房信息安全跟清查貪官房產,兩者並不矛盾。普通人不允許查房產信息,可以由政府和相關部門出面對官員房產進行核查。只要制訂嚴格的工作程式,相信不會損害到官員們的隱私和合法權益。如果既不允許普通人查,政府和相關部門也睜隻眼閉隻眼,房產領域豈不更會淪為一個黑洞,任由某些官員為所欲為?
“房叔”“房嬸”事件後,近段時間,國內一些地方近段時間加緊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詢規範,對輸入人名查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專門約束。不過,有業內專家擔心,嚴控用業主姓名檢索房產信息的新規,目前正推進的地方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建部)聯網,
禁止“以人查房”保護了誰的隱私?
近日,福建漳州、江蘇鹽城等多地相繼出台規定,嚴禁以姓名為條件查詢房產信息。名為保護個人隱私,卻不想引發了廣泛爭議。
個人隱私確實亟須立法保護。央視3.15晚會曾連續兩年關注個人信息泄露,保護個人信息的呼聲也從未停息,然而時至今日,垃圾簡訊依然泛濫,推銷電話屢禁不絕,即使我們都知道自己的信息是被誰販賣了,卻沒有相關部門和法令對此進行強力整治。
那么,既然是保護個人隱私,禁止“以人查房”為何會引發爭議呢?筆者認為,是因為此類禁令的目的性過於明顯。
我們沒有證據顯示,嚴禁以姓名查詢他人房產信息是為了“保護貪官”,但身正不怕影子斜,試問,只有一套或兩套房產的人,誰會擔心自己的房產信息曝光呢?哪怕擁有多套房產,只要是自己合法所得,又有何不可見人的呢?到底是誰的房產信息需要保護?
當頻發的“房叔”“房嬸”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統成為一些官員的夢魘,此時出台保護個人房產信息的法規,引發爭議就不難理解了。個人隱私需要保護,個人房產信息的查詢也需要規範,但能不能查與如何查是兩個概念,如果申請人通過規範的程式進行申請,相信查詢房產信息也不會損害到多數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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