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御史王師旦彈莒國公唐儉文

《代御史王師旦彈莒國公唐儉文》 是唐代許敬宗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代御史王師旦彈莒國公唐儉文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許敬宗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代御史王師旦彈莒國公唐儉文
臣聞古人蒞職。不膳池魚,前良罷官,尚留家犢,拔園葵而自潔,垂往哲之通規,飲吳水而齊清,標曩代之遺則。若乃營求不已,貪猥無厭,徇私利而黷官方,挾朝權而侮天憲,有一於此,必寘明科。風聞唐儉往任尚書之日,付託前鹽州刺史張臣合遣錄事參軍張正表、元大節等,專令檢校牧放私羊,所判文書,自雲檢示約束剪毛之貨易,州僚判署,潛立公文,市司勘佑,一同官案。並有放羊人康莫賀咄所署文牒,共稱牧長。依問巡察使楊謨,狀與所聲秩同。謹按前兵部尚書光祿大夫莒國公唐儉,門資斗食,器劣瓶筲,在勢為優,唯聞酒德,席賓常滿。無匪博徒,以逐兔之微庸,屬鳳翔之興運,功未參於執帛,賞已茂於桓圭,效無補於經綸,位乃隆於常伯。由是越自泥滓,超驤雲漢。甲第高門,與絳灌而並列;朱輪翠蓋,共吳鄧以齊驅。寵出勛前,化家開國,任超才表,揮翼在梁。瀝膽隳肝,未答謬官之刺;驛魂飛魄,豈謝匪服之榮?反覆乘此恩波,肆其谿壑之性;憑慈惠渥,縱其奸慝之心。敢以私產,托於州將。芻豢交易,並立案於曹司;牧圉家童,鹹假署於名級,情包僭擬,家有擅除,以此論愆,深驚視聽,稽諸往冊。國有常科。其鹽州刺史張臣合,昔在部符,寵膺繁露,趨其勢位,擅役官僚,資給貪夫,成其敗類,順行私令,汨亂天綱,請皆付法,以清攸斁,無任嫉惡之至。謹奉白簡以聞。

作者簡介

許敬宗(592-672年),字延族,杭州新城人,善心子也。隋時官直謁者台奏通事舍人事。入唐,為著作郎,兼修國史。尋貶洪州司馬,累轉給事中。復修史,遷太子右庶子。高宗即位,擢禮部尚書。歷侍中、中書令、右相,卒謚日繆。集八十卷,詩二十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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