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內公平”也是可持續發展原則的一個重要內容,它是指同一代人,不論國籍、種族、性別、經濟水平和文化差異,在要求良好生活環境和利用自然資源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從歷史和現狀來看,代內不平等的情況非常嚴重。已開發國家的富裕大多建立在對開發中國家自然資源的剝削和掠奪之上,並且將開發中國家視為轉嫁污染的“垃圾場”。而開發中國家不顧環境的快速發展也使環境問題日益嚴重,使環境危機危及整個人類的生存。同代人之間的平衡要求一國在開發和利用自然資源時必須考慮到別國的需求,還要求考慮各個國家如何分擔環境保護責任。這種公平,不是絕對數上的公平,而是從歷史、現狀來分析的一種公平,那種主張一切國家不加區分的分擔環境責任的公平,其實是一種真正的不公平。代內公平原則是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的主題之一,也被許多國際條約和檔案認可。要想真正實現代內公平,必須重新調整各國利益,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和全球夥伴關係。這是一個充滿政治、經濟、社會困難的長遠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