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利益(beneficium cedendarum actionum) ,羅馬法中指保證人在履行保證責任前得請求債權人將其對主債務人和其他保證人的訴權以及附有的質權或抵押權等轉讓於己的權利。
代位利益(beneficium cedendarum actionum) ,羅馬法中指保證人在履行保證責任前得請求債權人將其對主債務人和其他保證人的訴權以及附有的質權或抵押權等轉讓於己的權利。
代位利益(beneficium cedendarum actionum) ,羅馬法中指保證人在履行保證責任前得請求債權人將其對主債務人和其他保證人的訴權以及附有的質權或抵押權等轉讓於己的權利。羅馬法學家把保證債務視同買入...
所謂就債的履行有利害關係,是指因債務的清償當然受到法律上的利益。縱使就清償有事實上的利害關係而非當然受法律上的利益者,不能稱為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因為利害關係人若不為清償,則自己法律上的利益受到損害。有法定代位利益的第...
一是代位權的權益限度不能超過原投資者所享有的權益,二是依照東道國法律禁止或限制承保者代位取得的財產利益的安排。(3) 資金的轉移。承保者根據其承保範圍取得的法定貨幣的款項,東道國政府對其使用和兌換不應低於該資金在原投資者手中...
保險人必須首先向被保險人履行賠償責任。保險人在行使代位求償權利的過程中所獲得的超出其向被保險人履行賠償責任的金額必須返還給被保險人,即保險人不能運用代位求償權利而獲得超出其所承擔的實際賠償責任的利益。形式 代位原則包括權利...
對次債務人來說,債務人對其享有的權利,無論是債務人自己行使還是債權人代位行使,次債務人的法律地位和利益均無影響。因此,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一切抗辯均可向債權人主張,如不可抗力抗辯、訴訟時效抗辯、同時履行抗辯、不安抗辯、權利...
保險代位求償權又稱保險代位權,是指保險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造成保險標的損害負有賠償責任的第三方之索賠求償權的權利。“保險代位權是各國保險法基於保險利益原則,為防止被保險人獲得雙重利益而公認的一種債權移轉制度”,...
在法理上分為物上代位和權利代位。前者是保險人履行經濟補償義務後,對具有殘餘利益的保險標的所擁有的所有權;後者是保險事故發生後。如果根據法律的規定,應當由第三者責任方負責賠償保險事故損失,保險人在給付賠款後,以賠償金額為限取得...
如果納稅人怠於行使其對次債務人享有的權利,作為稅收債權人的稅務機關為確保稅款的徵收,可以代位納稅人行使該項權利。具體而言,代位權的行使主要包括如下要件:(一)納稅人欠繳稅款 根據及相關法律規定,代位權的行使必須基於合法的債權...
當債務人的已決到期債權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時,一些債務人往往對已決到期債權的申請持消極態度,他們或者怠於申請執行,或者因對已決到期債權有利益上的牽連,有意不申請執行。這時,允許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已決到期債權行使代位申請執行權...
對於代位權訴訟而言,筆者認為,以“訴的利益”作為債權人訴訟實施權的基礎較之管理權處分說更為妥當。理由在於,之所以承認債權人可以向次債務人直接提起訴訟,並不是因為債權人對代位債權有管理處分權,而是因為如果不承認債權人可以向次...
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代位追償原則指當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由第三者責任造成的損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履行損失賠償責任後,有權在其已經賠付金額的限度內取得被保險人在該項損失中向第三人責任方要求賠償的權利。保險人取得該項權利後,即可取代被保險...
1、保險金請求權之物上代位 對於保險金之物上代位,我國《擔保法》第58條所規定的“賠償金”也應當包括保險金在內。對於因抵押物的滅失而使抵押人取得賠償利益者,我國民法承認抵押權的物上代位性,抵押權人在抵押權設定之時,於物...
《保險代位求償制度研究》試以歷史溯源、法理論證、比較研究和實證分析的方法對該項制度進行研究,探討如何運用該項制度平衡保險人、被保險人和第三人之間的利益關係,以期為我國的立法提供若干參考。保險代位求償制度是為了防止被保險人不...
在特殊情況下,法律為了保障債權人的利益,確認債權可以產生對第三人的效力,即債權的對外效力。在代位析產訴訟中,債權人的債權效力便及於債務人及其他共有人,雖對共有人產生終止共有關係的影響,但對其他共有人的財產權利並不會造成...
第二節 保險代位的行使對象/102 一、保險代位的特殊行使對象之一:投保人/102 二、保險代位的特殊行使對象之二:被保險人/104 三、保險代位的特殊行使對象之三:國家或公法人/113 四、保險代位行使對象的排除:被保險人的利益一致人/...
《海上保險·代位求償案例》是200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選編了48篇案例,分為海上保險案例和代位求償案例兩部分,並按照案件糾紛所涉的主要法律問題作了編排,分為海上貨物運輸保險、內河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海上預約保險契約、...
二、我國股東代位訴訟原告資格立法評析 第二節 我國股東代位訴訟原告資格的重構 一、原告在不當行為發生時應具有股東資格 二、原告在起訴時和訴訟期間應具有股東身份 三、原告必須能夠公正、充分地代表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 第四章 被告...
(一)關於代位利益。大陸法系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多規定擔保人代位權。所謂擔保人代位權,是指擔保人在代為清償債務或者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後,在債權人債權受償的限度內依法取得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及從屬性權利(如擔保物權等)。在法律...
(一)代位追償原則1、代位追償原則的含義 代位追償原則是指在財產保險中,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造成推定全損,或者保險標的由於第三者責任導致保險損失,保險人按照契約的約定履行賠償責任後,依法取得對保險標的的所有權或對保險標的損失負有...
堅持該原則的目的在於:維護補償原則,防止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得到雙重賠償(既從保險人得到賠償,又從第三者得到賠償),又有利於被保險人迅速得到保險賠償;有利於維護保險人自身的合法利益;也可使有關責任方承擔事故賠償責任。2.代位...
代位權訴訟涉及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的兩個法律關係,需要考慮債權人、債務人、次債務人三方當事人的利益保護問題。次債務人的債務清償能力具備與否,不影響債權人代位向次債務人行使清償債務的權利,只要債務人的...
保險人在處理財產保險的賠償申請時,在對於實際損失、保險金額和保險利益的比較後,選擇實際貨幣量最小的一方為最終的賠償控制限度。 4、被保險人不能通過賠償而額外獲利。四、代位求償原則 代位求償,是指當保險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
根據《民法典》第975條的規定,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合夥契約”章規定和合夥契約享有的權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請求權除外。(三)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已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若不影響...
股東代表訴訟,又稱派生訴訟、股東代位訴訟,是指當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卻怠於起訴時公司的股東即以自己的名義起訴、所獲賠償歸於公司的一種訴訟制度。概念特徵 我國公司法第149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
這十大案例包括,鮮言操縱證券市場民事侵權賠償案、破產重整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調解案、退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調解案、投保機構股東代位訴訟大智慧董監高損害公司利益案、新三板退市公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調解案中適用無爭議事實記載機制、...
確立保險原則是經營保險業務時所套用的原則。包括: (1) 最大誠信原則; (2) 保險利益原則; (3) 損害補償原則; (4) 代位求償原則; 損失分攤原則,(6) 近因原則。除人身保險外,上述原則適用於各種保險的經營。因為人的生命的經濟...
八、什麼是股東代位訴訟?代位訴訟,是指當公司怠乎通過訴訟手段追究公司機關成員(如大股東、董事、經理)責任或保護公司利益時,具備法定資格的股東為了公司利益而代公司提起的訴訟。提起代位訴訟應符合如下要求:1.提起訴訟的原告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