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文化和旅遊局

仙桃市文化和旅遊局

仙桃市文化和旅遊局,是仙桃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仙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仙桃市文化和旅遊局
  • 所屬部門:仙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所屬地區:仙桃市
  • 現任領導:鄒琴
機構設定,下屬機構,法定智慧型,現任領導,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承辦重要文稿的撰寫工作。承擔信息綜合、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會議服務、公文辦理等工作。負責綜治、維穩、信訪、計畫生育、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及法律法規宣傳等工作。統籌協調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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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事科。擬訂文化和旅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承擔組織、宣傳、意識形態和統戰等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基本建設、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全市文化旅遊統計工作。組織落實文化設施建設標準,編制文化和旅遊設施重點項目實施方案,指導全市重點及基層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
(四)藝術科。擬訂全市戲曲、戲劇、音樂、舞蹈、雜技、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文藝精品創作生產和扶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省級、市級水準及地方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協調、指導、管理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等重大文藝活動。
(五)公共服務科。擬訂全市文化公共服務、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博物館事業發展、文物科技保護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公共文化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公共服務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人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組織開展公共數字文化、古籍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承辦國家級和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的申報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維修、利用規劃與項目管理。承擔省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劃定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傳統村落中的文物保護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利用工作,推動博物館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博物館陳列,展覽、備案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博物館藏品保護、展示利用、信息公開和館際交流協作,負責國有收藏單位文物的登錄備案和文物流通管理。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
(六)產業發展與資源開發科。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相關門類、旅遊產業、文化和旅遊國內宣傳推廣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項目申報及成果推廣。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和產品國內宣傳推廣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文化和旅遊的整體宣傳,及重點文化和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宣傳推廣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節慶展會活動,負責組織協調在國內開展跨地區宣傳推廣和交流合作活動。
(七)市場與旅遊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擬訂全市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工作措施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文化、旅遊行業和文物單位日常安全監管制度規範並監督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及行業組織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文化、旅遊、廣電和體育方面所有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工作。承擔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和體育等市場日常監管職責,提升服務質量。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市性、跨區域重大案件及“掃黃打非”工作。負責企業文化、旅遊行業設施與場館、文物保護單位、文化和旅遊市場、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安全保衛的檢查、指導工作。承擔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安全防護工程的審核工作。

下屬機構

仙桃市民眾藝術館(仙桃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仙桃市鎮辦文化服務管理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策劃、組織全市民眾性文化活動;輔導培訓基層民眾文化隊伍、社會文藝骨幹;指導創作民眾文藝作品,推廣優秀民眾文藝作品和文化產品;發掘、整理、保護和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指導全市鎮辦文化站業務工作,依託鎮辦文化站等文化設施開展普及性文化藝術服務;組織開展民眾文化及相關理論研究,開展區域性民眾文化交流等工作。地址:仙桃市復州大道457號。
仙桃市博物館主要職責是:負責文物收藏、保管、保護、陳列展覽。市文物保護所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全市文物調查、勘探、考古發掘。地址:仙桃市沔街大道9號
仙桃市圖書館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執行國家有關文化事業和公共圖書館法規,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工作目標任務;傳播科學文化知識,認真開展書刊的流通、閱覽和讀書輔導工作,提高廣大民眾的科學文化素質;做好圖書資料的採集、整理、典藏、複製、新書推薦和諮詢工作;做好圖書外借工作,經常檢查圖書的借閱情況,不斷改進工作方法,定期追回超期借書,提高圖書流通率,完善圖書館社會服務功能;負責本地區文化共享工程發展規劃與建設,建設數位化圖書館;積極開展館際協作交流活動,建設好本地區古籍保護中心,負責本地區古籍保護、普查工作;加強圖書館職工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發揮社會教育職能作用,積極為為本地區的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科學研究提供文獻信息服務;開展圖書館學理論和技術方法的研究,進行公共圖書館間的業務輔導與交流,推動本地區各系統圖書館間的協作和協調;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地址:仙桃大道中段60號。
仙桃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主要職責是:全市文化、文物、旅遊、體育、廣播電視、電影、新聞出版、著作權等執法職能。地址:仙桃市沔陽大道南三巷。
仙桃市演藝中心主要職責:花鼓戲的傳承、發展,劇(節)目及綜藝節目創作、演出,婚慶、禮儀和大型慶典策劃。地址:仙桃市沔陽大道119號。
仙桃市銀興農村數字電影院線主要職責:按照省電影局的要求,負責仙桃市農村公益電影的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地址:仙桃市錢溝南路天誠緣小區。
仙桃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主要職責:承擔對本市旅遊服務質量的監督與管理,維護旅遊市場秩序;承擔開展旅遊市場檢查,受理本市旅遊投訴案件。地址:仙桃市江漢路135號。
仙桃市戲劇工作室主要職責:開發以戲劇為主的創作,促進文化繁榮。戲劇創作、研究、諮詢服務、歌曲、小說創作。

法定智慧型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工作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相關領域和廣播電視領域及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和旅遊活動,指導規範全市重點文化和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推廣,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推廣,擬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全市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和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全市文物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承擔文物和博物館的初審和申報工作。指導、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負責全市文物科技保護和科研工作,推動完善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與信息化建設。
(九)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十一)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仙桃文化走出去。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仙桃市文化和旅遊局局長:魏厚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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