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建設,積極為經濟建設和搶險救災服務,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仙居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職責:負責全縣人民防空建設
- 所在省市:浙江省
- 屬於:行政部門
概述,主要職責,
概述
。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制訂我縣人民防空建設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依法檢查城市建設中貫徹執行人民防空要求的情況。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國防建設需要,編制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計畫;參與編制城市建設與人民防空建設相結合規劃。
三、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對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人民防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工程驗收。
四、依法征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費,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編制城市防空襲預案及相關保障方案;組建訓練以搶險搶修為主的人民防空合成專業隊伍,制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防空演習、演練。
六、組織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並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通信警報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的管理工作。
七、依法對城市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重點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
八、負責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和報廢的管理工作;負責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的開發利用、戰時的平戰功能轉換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九、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配合國防教育部門,指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人民防空教育;會同教育等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學校的人民防空宣傳教育。
十、積極履行民防職能。承擔政府賦予的利用人民防空設施和人防專業隊伍為經濟建設和防災救災服務,逐步實現人防、民防一體化。
十一、戰時組織人民民眾開展防空襲鬥爭,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後果,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十二、承辦上級人民防空主管部門和縣政府、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