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榮(上海交通大學副教授)

付榮,黑龍江省黑河市人,畢業於北京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教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付榮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黑龍江
  • 職業:副教授
  • 畢業院校:北京大學
  • 主要成就:研究領域 民商法
人物經歷,主講課程,主要貢獻,專著,編著,論文,

人物經歷

1972-1982年 在黑龍江省黑河市讀國小、中學。
1982-1986年 在中國政法大學讀書,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5-1996年 在最高人民法院高級法官培訓班學習。
1996-1999年 在北京大學法學院讀書,獲法學碩士學位,專業方向民商法。
1999-2002年 在北京大學法學院讀書,獲法學博士學位,專業方向法哲學。
1986年-1995年在哈爾濱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工作,任助理審判員,主要從事經濟審判業務。
1997年-2002年在北京兼職律師,主要從事資產重組、公司上市等法律業務。
2002年至今 在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任教師。

主講課程

主講課程:民法總論(包括本科和碩士研究生課程),債權法,法律基礎。

主要貢獻

專著

《私法復興——俄羅斯民法典研究》,2003年8月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33萬字。該書就1994年俄羅斯新民法典進行了細緻而深入地研究,其研究要點主要包括,該法典的基礎分析、形式結構分析、制度分析和價值分析,尤其針對該法典對我國的借鑑意義進行了比較法意義上的分析。其中,涉獵了許多俄羅斯新民法典所吸收的西方國家或國際公約新制度,以及對舊有制度的改革和創新。著名法學家江平教授為這本書作序,肯定了研究改制時期俄羅斯民法典的必要性和意義所在。

編著

1.《司法解釋詮釋》的主要撰稿人和編輯,1999年經濟日報出版社出版,後再版。
2.《司法檔案選編》責任編輯,1997年出版,再版多次。
3.《經濟契約樣本全書》副主編,1997年出版。

論文

1.《銀行卡收費的法律思考》,發表於《法學》2004年第6期。
2.《將‘三個代表’寫入憲法的意義》,發表於《市縣領導月刊》(中央黨校主辦)2004年第4期。
3.《俄羅斯民事立法原則的改革與借鑑》,發表於《中國律師》2003年第4期。
4.《俄羅斯物權法律制度的重建與改革》,發表於《河北法學》2002年第4期。
5.《建立典權制度的必要性探討》,發表於《河南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1999年第2期。
付榮 法學專著(同名著者未經篩選)·反傾銷法實質性阻礙認定研究/付榮著,2010-3-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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