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莊村(山西省晉中市平遙縣杜家莊鄉仁莊村)

仁莊村(山西省晉中市平遙縣杜家莊鄉仁莊村)

杜家莊仁莊村位於平遙縣城西北23公里處,仁莊村隸屬平遙縣杜家莊鄉,全村兩委班子健全,有人口3200多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莊村
  • 外文名:RenZhuang village
  • 位置:平遙縣城西北23公里處
  • 人口:3200多人
村情概況,仁莊歷史,村規民約,保衛制度,

村情概況

村民主要以種植、養殖業為主,近年來,全村大力發展設施蔬菜、規模養殖,村域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穩步發展。

仁莊歷史

仁莊村位於晉中市平遙縣城西北,北面與呂梁市文水縣相連,是抗日戰爭時期平介縣抗日民主政府駐地,也是當時中共建立的秘密交通線上的交通站。
該地緊鄰汾河,地勢平坦、灌溉便利。村民介紹,村中種植高粱的歷史最為悠久,相傳春秋戰國就開始種植,直到上世紀80年代,高粱種植面積才逐步下降。棉花種植歷史也很久遠,但開始種植面積不大,只供日常生活所需,從民國開始,村中的棉花種植量逐步擴大,一時成為當地之最,是該縣比較富庶之地。
1941年,全國進入抗日戰爭中期,中共太岳專署在南同蒲鐵路以北的平川敵占區,成立平介縣抗日民主政府,轄區由平遙、介休汾陽、孝義相鄰四縣的平川地區劃出組成。因仁莊村地處晉中、呂梁交界的特殊地理位置,而且村中人口眾多、鄉民富足、革命基礎好,成為平介縣政府駐地。同時,在抗戰時期有著“小延安”之稱的仁莊村,還是秘密交通線上的交通站,確保途經的中共幹部“吃飯有人搞、住宿有人找、走路有人嚮導”

村規民約

為了提高全體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能力,促進全村形成安定團結的局面和兩個文明建設的快速發展,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本村新農村建設,特制定本村規民約。
一、家庭美德。要弘揚美德,建立維護團結和睦的婚姻家庭關係,鄰里之間團結有愛,和睦相處,相互幫助,共同建立良好的鄰里關係。不尋釁滋事,不侮辱、誹謗他人,不造謠惑眾。
二、計畫生育。村民要自覺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等“一法三規”和《山西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實行晚婚晚育、優生優育、合法生育。大力倡導社會主義新婚文化,認真落實關愛女孩和獎勵優惠的各項政策,創建計畫生育“三無村”。
三、宅基地管理。村民必須按照《土地法》的有關政策和村鎮規劃,服從集體的統一管理,建房時要繳納每間1000元押金。不得私自亂占亂建,違者停工、罰款;未經土地部門批准者,強行拆除違法建築,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四、林業管理。村民要自覺保護集體樹木,不準亂砍、亂伐,集體實行統一管理,如有違規者,按保衛制度進行處罰。
五、尊師重教。社會要為學校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創造一流的學習環境,學校要照章收費,村民對亂收費現象要向組織反映,家長不得藉故到校滋事,干擾學校的正常工作秩序。
六、愛國衛生。積極開展“創三優”工作,嚴格執行“門前三包”(包綠化、包衛生、包秩序),做到門前和院落乾淨、整潔,每日將所有垃圾倒往指定地點,確保街道清潔衛生,保持綠化、美化、最佳化的良好環境,繼續開展“十星級文明戶”創建活動,爭做文明家庭。
七、嚴禁賭博。村民要自學維護“無賭村”的文明稱號,嚴禁利用各種工具和形式進行賭博,違者根據《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八、勤儉節約。村民在婚、喪、嫁、娶、過生日時,要嚴格執行“紅白理事會”的管理制度,不得搞鋪張浪費、搞特殊,提倡借閱者榮、浪費者恥。
九、尊老愛幼。村民要弘揚尊老愛幼的良好美德,贍養老人、教育孩子是我們的責任和義務,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美德,倡導家庭和睦,鄰里友好,爭做五好家庭。
十、調解工作。“調委會”要經常組織村民學法、用法,搞好普法教育,加強思想工作,真正使每個村民增強法律意識,做到民事糾紛不出村,刑事案件不發生。
十一、樹立集體觀念。村民要維護集體形象,增強集體觀念。要在黨支部、村委會的組織和引導下,實行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化布局,發展規模種植,進行科學管理,做到既增產又增收。要堅信黨支部、村委會的領導,堅持村民自治的方針,走依法治村、依德治村、以人為本、共同發展的路子實行村民自治,發揚民主、發展經濟、提高生活水平,共同創造美好的明天。
十二、希望全體村民遵照本村規民約嚴格執行,如有違犯,按保衛制度嚴肅處理。

保衛制度

為了加快小康建設步伐,保持省級文明村的光榮稱號,把我村的環境衛生搞好,經治保會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廣大民眾自覺遵守。
一、土地管理
1、凡屬農田內拉土,必須經村主管人員批准,交付押金後,由保衛人員見收據後,監督執行。
2、凡屬私自在道路、渠道上啦土等破壞行為,視情節輕重處以30—100元罰款。
二、樹木管理
1、集體樹木由支部、村委統一安排專人管理,村民不得有意砍伐。
2、凡破壞樹木者,破壞幼樹者每株處以30—50元罰款;牲口啃壞樹每株處以20—50元罰款;凡燒死及偷伐樹者,按根部周長每公分罰款5—20元計款處罰。
三、莊家及青苗管理
1、人為的損壞青苗者,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2、偷西瓜、梨果等,每斤處以3—5元罰款。
3、凡牲口豬、羊啃吃青苗,每頭或每隻處以5—50元罰款。
4、凡偷莊稼類,每穗每斤罰款1—5元。
5、丟失莊稼50穗以上、瓜果50斤以上者由保衛人員按產量賠償。
四、賭博
不論採取何種賭具進行賭博者,每人罰款100—300元,窩主處罰300—500元,情節惡劣者交派出所處理。
五、綜合治理
1、治保對村內外公共設施和村民財產負有保衛安全責任和義務(電力、橋閘、渠道等)
2、村民各家房前後、左右的排水溝,下游保證上游的排水暢通,如亂挖、亂墊、隨意拆除現有排水溝者,限期恢復完善後,每間處以30—50元罰款。
3、關於各家房屋前後、左右的衛生由戶主負責清理,房前屋后街道兩旁,不準堆放柴、草、糞、樹枝等雜物(如本院放不下,可堆放在村外),特別是往道路上倒雪、水者,引起他人事故,責任自負,違者罰款50—200元。
4、村民生活及建築垃圾必須倒到指定地方,亂倒者每車處以50—100元罰款。
5、村民不準在村內公路上碾壓莊稼及其他雜物,及排水溝內亂倒垃圾雜物違者處以20—50元罰款。
6、望村民積極配合治保會所定製度,共同建設精神物質文明、和諧相處的新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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