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壽縣發展和改革局是仁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掛仁壽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仁壽縣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仁壽縣文林鎮人民廣場6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建議。
(二)統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按許可權組織制定少數重要商品、服務價局犁格和收費標準;負責省級經濟開發區的指導、協調和巨觀管理;配合抓好其他類型和級別的開發區。
(三)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改革建議。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請勸辨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負責全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資的政策建議。
(四)負責全縣投資巨觀管理和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全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或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和資源開發利用、境外投資項目;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目標和計畫;指導和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指導全縣工程諮詢業發展;牽頭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
(五)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參與編制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研究提出全縣城鎮化發展戰略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經濟發展規劃和政策,研究區域合作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地區經濟協作。
(六)組織擬訂全縣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協同有關部門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研究提出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建議。
(七)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組織擬訂並推轎您頁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八)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研究分析縣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乃妹祝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儲備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的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
(九)負責全縣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十)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改革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和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有關工作;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全縣西部大開發有關協調工作、縣項目委員會辦公室、縣成眉同城化發展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並綜合管理全縣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省、市、縣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管頁幾遷理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對儲備糧油和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動用進行日常管理。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和統計工作,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盼翻符射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全縣軍糧供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對管理的政府儲備和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等。
(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鑽遷槳才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和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信息、安全保密、組織人事、信訪維穩、政務公開、效能建設、安全保衛、綜治、計生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黨建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機關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研究和提出本單位基層組織建設的階段性規劃和相關政策建議;負責機關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機關脫貧攻堅、對口幫扶、統戰工作;協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開展機關群團工作。
政策法規股(信用管理辦公室)
負責擬訂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審核)的政策、規定、標準、規程細則;負責機關行政許可事項;按規定許可權核准或轉報國外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轉報外商投資項目;承辦國外貸款項目和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的相關稅收減免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縣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和備案工作;承擔全縣西部大開發有關協調工作。
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爭取財政性基本建設貼息資金;負責企業(公司)債券發行審核、報批和監管;負責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和監管;參與研究和指導全縣性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探索靈活多樣的融資模式。
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方向,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轉報爭取國家和省的高新技術產業化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負責統籌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起草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制定年度計畫和工作任務;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社會信用建設相關政策的制定;負責推進“信用仁壽”網建設以及與“信用中國”網、“信用四川”網、“信用眉山”網的對接;負責信息安全管理、信用信息對外公布審核;負責對縣級部門、園區和各鄉鎮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考核等。
綜合股
起草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政策和地方規範性檔案;綜合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指導縣域經濟發展;組織編制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主要目標;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提出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研究財政、金融運行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指導產業園區擬訂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縣級以上產業園區新設、擴區、調整工作,上報省預算內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發展引導資金。
組織擬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編制;提出推進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發展改革試點城鎮和國內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相關工作;審核和轉報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分析縣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建議;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參與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參與流通業和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方針政策的擬訂;審批、核准、備案、轉報流通、倉儲、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協調解決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有關農村基礎設施投資計畫並按許可權審核、轉報使用財政性資金重大項目,監督檢查農業投資計畫執行情況。
投資股
分析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投資總規模和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房地產投資調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制定和執行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業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除外)核准、備案管理辦法;統籌全縣交通運輸、郵政行業、工業發展規劃、計畫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和轉報重大工業建設項目;承辦食鹽、菸草等國家指令性管理的特種行業有關工作;承辦稀土和清潔能源發展的有關工作;負責除綜合股、社會發展股項目投資工作外的其它項目的審核、審批和轉報及國家、省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並負責審核、轉報使用財政性資金項目投資計畫;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負責擬訂全縣能源發展戰略、總體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審核、轉報和安排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污染治理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轉報能源重大建設項目;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跟蹤了解能源運行和安全狀況,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擬訂石油儲備規劃、政策並實施管理,監測省內外石油市場供求變化,提出石油儲備、輪換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社會發展股
研究分析社會發展形勢,綜合協調社會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統籌平衡社會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評估其實施情況,參與社會發展相關政策、規範性檔案的制定;負責全縣人口結構及變化趨勢分析,執行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推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綜合平衡社會發展項目建設資金,審核社會發展領域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審核、轉報和安排財政性資金的社會發展項目;研究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協調就業、社會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以及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轉報、爭取國家和省財政性資金的相關建設項目。
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研究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年度計畫的目標和措施;組織申報借用國外貸款備選項目,指導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承擔與相關國際組織、外國政府、地區合作的有關工作;研究區域合作的重大問題,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協調地區經濟發展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大問題。
價格調控與收費股
擬訂全縣價格調整改革規劃、年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組織價格聽證;監督和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承擔市場價格分析、預警和實施臨時價格干預;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參與重要商品儲備制度運作和監督;負責重要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
組織實施全縣水、電、氣、石油等各類資源價格和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境價格、工業品價格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資源價格、環境價格、工業品價格管理的原則、方法、項目和標準;承擔全縣有關價格審核、審批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旅遊價格的法規和政策;制訂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旅遊價格等服務價格;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和調整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清理整頓不合理收費,協調有關爭議。
成本監審股
負責全縣成本工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對列入政府定價成本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實施定價成本監審,對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成本監審;負責全市農產品成本收益調查、重要商品和服務成本調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利潤水平;負責暴利、低價傾銷和價格壟斷等價格違法行為處罰中的成本確認。
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全縣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進行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貫徹執行招標投標活動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使全縣審批許可權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事項管理權;監督招標投標活動,受理相關投訴舉報,配合相關部門調查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協調招標投標平台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招標投標領域相關中介諮詢機構的協調管理機制。
財會統計股
負責貫徹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法規、制度;負責合理編制行政單位預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負責指導全縣國有及控股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負責加強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對有關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負責對各項收入和支出的範圍和標準進行審核、檢查;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會計報表、資金安全等工作;負責匯總上報糧食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負責工資、人事報表;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裝訂、保管等工作。
糧食與物資儲備股
擬訂並協調重要物資儲備計畫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收儲、動用、輪換縣級儲備糧的建議;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地方儲備糧食管理;承擔糧食應急保障、市場監測預警、統計工作;承擔全縣軍糧供應和前運糧相關工作;擬訂全縣救災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救災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指導全縣物資儲備管理,承擔相關統計工作。
負責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制定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安全儲存、國有設施管理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開展新技術推廣套用;承擔倉儲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全縣糧食流通質量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指導糧食檢驗監測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制定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方案並實施;指導糧油加工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建設,承擔推動糧食產業經濟發展具體工作;承擔倉儲設施、糧食科技、糧食產業數據統計工作。
貫徹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和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建立糧食企業信用監管體系;承擔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負責天然氣長輸管道的安全監管工作。
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制定和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畫,協調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中的重大問題;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預案和實施演練;協調組織軍隊後勤保障社會化方面的工作,協調組織軍民通用維修裝備、器材、保障設施及部分通用裝備徵集徵用等戰時裝備動員工作;轉報、申報全縣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重大項目,承辦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宜;承擔縣項目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以工代賑辦公室
根據國家、省市以工代賑方針、政策,編制以工代賑規劃,審核、轉報和下達以工代賑計畫,負責以工代賑部門協調、以工代賑項目檢查監督、驗收和總結工作。
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
負責處理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的工作。負責研究財政收支預算,分析全縣財經形勢,分析政府債務增減變化;分析土地出讓形勢,確定年度土地供應計畫;分析國有企業運行形勢,確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方案;研究國有企業融資,分析全縣金融運行形勢等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縣發展改革局黨組接照縣委規定設定。
(十一)負責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和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有關工作;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全縣西部大開發有關協調工作、縣項目委員會辦公室、縣成眉同城化發展領導小組具體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並綜合管理全縣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省、市、縣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管理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對儲備糧油和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動用進行日常管理。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和統計工作,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全縣軍糧供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對管理的政府儲備和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等。
(十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和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信息、安全保密、組織人事、信訪維穩、政務公開、效能建設、安全保衛、綜治、計生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黨建辦公室
負責組織實施機關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研究和提出本單位基層組織建設的階段性規劃和相關政策建議;負責機關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機關脫貧攻堅、對口幫扶、統戰工作;協調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開展機關群團工作。
政策法規股(信用管理辦公室)
負責擬訂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審核)的政策、規定、標準、規程細則;負責機關行政許可事項;按規定許可權核准或轉報國外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轉報外商投資項目;承辦國外貸款項目和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的相關稅收減免工作;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縣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和備案工作;承擔全縣西部大開發有關協調工作。
研究提出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政策建議;爭取財政性基本建設貼息資金;負責企業(公司)債券發行審核、報批和監管;負責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和監管;參與研究和指導全縣性產權交易市場建設;探索靈活多樣的融資模式。
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方向,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轉報爭取國家和省的高新技術產業化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
負責統籌推進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起草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方案,制定年度計畫和工作任務;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社會信用建設相關政策的制定;負責推進“信用仁壽”網建設以及與“信用中國”網、“信用四川”網、“信用眉山”網的對接;負責信息安全管理、信用信息對外公布審核;負責對縣級部門、園區和各鄉鎮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考核等。
綜合股
起草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政策和地方規範性檔案;綜合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指導縣域經濟發展;組織編制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主要目標;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提出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研究財政、金融運行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指導產業園區擬訂發展規劃,指導協調縣級以上產業園區新設、擴區、調整工作,上報省預算內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發展引導資金。
組織擬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編制;提出推進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導發展改革試點城鎮和國內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相關工作;審核和轉報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
分析縣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研究提出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建議;研究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參與編制現代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參與流通業和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方針政策的擬訂;審批、核准、備案、轉報流通、倉儲、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協調解決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農業、林業、水利和氣象有關農村基礎設施投資計畫並按許可權審核、轉報使用財政性資金重大項目,監督檢查農業投資計畫執行情況。
投資股
分析全縣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投資總規模和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房地產投資調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制定和執行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業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除外)核准、備案管理辦法;統籌全縣交通運輸、郵政行業、工業發展規劃、計畫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和轉報重大工業建設項目;承辦食鹽、菸草等國家指令性管理的特種行業有關工作;承辦稀土和清潔能源發展的有關工作;負責除綜合股、社會發展股項目投資工作外的其它項目的審核、審批和轉報及國家、省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並負責審核、轉報使用財政性資金項目投資計畫;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負責擬訂全縣能源發展戰略、總體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審核、轉報和安排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污染治理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轉報能源重大建設項目;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跟蹤了解能源運行和安全狀況,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擬訂石油儲備規劃、政策並實施管理,監測省內外石油市場供求變化,提出石油儲備、輪換和動用建議並組織實施;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社會發展股
研究分析社會發展形勢,綜合協調社會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統籌平衡社會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評估其實施情況,參與社會發展相關政策、規範性檔案的制定;負責全縣人口結構及變化趨勢分析,執行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推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綜合平衡社會發展項目建設資金,審核社會發展領域項目並協調組織實施;審核、轉報和安排財政性資金的社會發展項目;研究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協調就業、社會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以及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建議;轉報、爭取國家和省財政性資金的相關建設項目。
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研究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年度計畫的目標和措施;組織申報借用國外貸款備選項目,指導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承擔與相關國際組織、外國政府、地區合作的有關工作;研究區域合作的重大問題,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協調地區經濟發展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大問題。
價格調控與收費股
擬訂全縣價格調整改革規劃、年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組織價格聽證;監督和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承擔市場價格分析、預警和實施臨時價格干預;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參與重要商品儲備制度運作和監督;負責重要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
組織實施全縣水、電、氣、石油等各類資源價格和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境價格、工業品價格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資源價格、環境價格、工業品價格管理的原則、方法、項目和標準;承擔全縣有關價格審核、審批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旅遊價格的法規和政策;制訂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旅遊價格等服務價格;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和調整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依法清理整頓不合理收費,協調有關爭議。
成本監審股
負責全縣成本工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對列入政府定價成本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實施定價成本監審,對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成本監審;負責全市農產品成本收益調查、重要商品和服務成本調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利潤水平;負責暴利、低價傾銷和價格壟斷等價格違法行為處罰中的成本確認。
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負責對全縣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進行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貫徹執行招標投標活動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使全縣審批許可權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事項管理權;監督招標投標活動,受理相關投訴舉報,配合相關部門調查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協調招標投標平台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招標投標領域相關中介諮詢機構的協調管理機制。
財會統計股
負責貫徹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會計法規、制度;負責合理編制行政單位預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資金需要;負責指導全縣國有及控股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單位財務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負責加強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對有關資產管理要求和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督促,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負責對各項收入和支出的範圍和標準進行審核、檢查;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會計報表、資金安全等工作;負責匯總上報糧食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負責工資、人事報表;負責會計檔案的整理、裝訂、保管等工作。
糧食與物資儲備股
擬訂並協調重要物資儲備計畫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收儲、動用、輪換縣級儲備糧的建議;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政策性糧食購銷和地方儲備糧食管理;承擔糧食應急保障、市場監測預警、統計工作;承擔全縣軍糧供應和前運糧相關工作;擬訂全縣救災物資儲備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救災物資儲備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指導全縣物資儲備管理,承擔相關統計工作。
負責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制定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安全儲存、國有設施管理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技術規範,開展新技術推廣套用;承擔倉儲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全縣糧食流通質量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指導糧食檢驗監測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全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規劃,制定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方案並實施;指導糧油加工業發展,研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縣糧食現代物流體系建設,承擔推動糧食產業經濟發展具體工作;承擔倉儲設施、糧食科技、糧食產業數據統計工作。
貫徹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負責監督檢查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研究提出糧食購銷政策和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建立糧食企業信用監管體系;承擔糧食安全縣長責任制考核具體工作。負責天然氣長輸管道的安全監管工作。
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
制定和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畫,協調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中的重大問題;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預案和實施演練;協調組織軍隊後勤保障社會化方面的工作,協調組織軍民通用維修裝備、器材、保障設施及部分通用裝備徵集徵用等戰時裝備動員工作;轉報、申報全縣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重大項目,承辦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宜;承擔縣項目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以工代賑辦公室
根據國家、省市以工代賑方針、政策,編制以工代賑規劃,審核、轉報和下達以工代賑計畫,負責以工代賑部門協調、以工代賑項目檢查監督、驗收和總結工作。
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
負責處理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的工作。負責研究財政收支預算,分析全縣財經形勢,分析政府債務增減變化;分析土地出讓形勢,確定年度土地供應計畫;分析國有企業運行形勢,確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方案;研究國有企業融資,分析全縣金融運行形勢等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縣發展改革局黨組接照縣委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