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血液進出口批件是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人體血液實行進出口管理,簽發準予進出口的批件或證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體血液進出口批件
- 人體血液包括:全血、血漿等
- 解釋:對人體血液實行進出口管理
- 禁止:原料血漿禁止出口
適用範圍,管理規定,
適用範圍
人體血液包括全血、血漿等。
但應注意下列問題:
1.原料血漿禁止出口,參見本章“禁止出口商品”。
2.進口血液製品按進口藥品通關單管理,參見本章第十二節“進口藥品通關單”。
3.出口血液製品按一般商品辦理出口驗放手續。
管理規定
1.國家禁止出口原料血漿。
2.海關對進出口人體血液驗核衛生部的批件或證書,按規定辦理驗放手續。
人體血液進出口沒有衛生部的批件或證書,任何單位均不得經營,口岸藥檢所不得接受報檢,海關不予放行。
3.人體血液進出口批件或證書編號填報在報關單“備註”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