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欺騙理論(Interpersonal Deception Theory of David Buller and Judee Burgoon)它的基本內容是,傳播的傳送者試圖通過信息、行為和形象的精心操控,來使傳播的接受者接受一個虛假的信息或者結論。傳播的傳送者試圖操控虛假的信息,他們憂懼自己這些虛假的信息會被對方發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際欺騙理論
- 外文名:Interpersonal Deception Theory of David Buller and Judee Burgoon
- 時間:1996年
- 提出:布勒和伯貢
定義,分析,
定義
定義:1996年,由布勒和伯貢提出了人際欺騙理論。它的基本內容是,傳播的傳送者試圖通過信息、行為和形象的精心操控,來使傳播的接受者接受一個虛假的信息或者結論。傳播的傳送者試圖操控虛假的信息,他們憂懼自己這些虛假的信息會被對方發現。同時,傳播的接受者試圖揭露或者察覺信息的有效性,對傳送者傳送信息的正確與否持猜疑態度。
分析
分析:布勒和伯古恩把欺騙和發現欺騙看作傳播者之間你來我往、進行互動的過程。欺騙指的是通過對信息、行為和形象的精心操控,導致對方接受一個虛假的信念或者結論。一般來說,如果某個說話人實施了欺騙行為,那么他所從事的是一種策略性行為。這種行為歪曲了信息的真實性,它本身是一種不全面的、不相關的、不清楚的和不直接的言語行為。
當某些情況出現,會使得當事人感覺到“若說出事實,會影響到名譽以及在對方眼中的價值”時,當事者就有可能進行“欺騙”的舉動;欺騙者可以由許多方面來含糊帶過,或是利用“眾生平等”(簡單說來就是拖全部人下水)來證明自己行動的正確以及正常性,諸如此類各種方法,進行與事實不相同的言論,並且試圖讓對方相信;這需要十分大的力氣以及腦力,與對方的“猜疑”鬥智,若與對方的關係匪淺,對方將很可能主觀地相信當事者的言論,更確切的說來,是拒絕猜疑對方說謊的可能性。當某人視他人為敵人之時,將處處尋找言詞及非言詞的破綻;若某人先入為主的認定對方欺騙,將有可能以一概括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