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1955年9月27日)

在過渡時期,人民軍隊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取得重要進展。1955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規定從1956年開始,中國人民解放軍由志願兵役制改為義務兵役制。軍隊實行軍銜制度,並作出授予在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勳章和獎章的決議。1955年9月27日,授予元帥軍銜及勳章典禮在北京中南海懷仁堂隆重舉行,毛澤東親自為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等十元帥授銜。同日,國務院舉行授予將官軍銜和勳章典禮,周恩來為將官授銜。10月1日,全軍開始佩戴軍銜肩章、符號。人民解放軍首次授銜,共授予元帥10名,大將10名,上將55名,中將175名,少將800名。加上補授和晉升,到1965年取消軍銜制時止,共授予上將57名、中將177名、少將1360名。軍銜制的實行標誌著人民解放軍現代化、正規化建設進入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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