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
- 外文名:People's Armed Polic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頒布時間:2009年8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9年8月27日
- 通過會議: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
- 公布命令: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七號)
- 屬性:法律
人民武裝警察法一般指本詞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是2020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共八章五十一條,包括總則、組織和指揮、任務和許可權、義務和紀律、保障措施、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20年6月20日修訂通過,自2020年6月21日起...
草案明確規定,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國家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草案同時規定,調動、使用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安全保衛任務,應當堅持嚴格審批、依法用警的原則。具體的批准許可權和程式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人民武裝警察法》於2009年8月27日通過並頒布施行。提請二審 2009年8月24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釋義及適用指南》是2010年11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王建平,許耀元。內容簡介 為深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以下簡稱武警法),我們組織編寫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釋義及適用指南》(以下稱適用指南)。該適用指南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釋義及適用指南》是2017年08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杜樹雲,本書準確闡釋了立法意圖和法條含義,是宣傳、學習以及貫徹《人民武裝警察法》的權威教材。內容簡介 本書立足於準確、權威、實用的編寫要求,深入研究《人民武裝警察法》的立法背景、條文含義,緊密結合人民政...
侵犯公民或者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賠償。第八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第五十二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7年6月25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條例》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成。兵役分為現役和預備役。在中國人民解放軍服現役的稱現役軍人;經過登記,預編到現役部隊、編入預備役部隊、編入民兵組織服預備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預備役的,稱預備役人員。武警部隊 武警部隊肩負維護國家...
侵犯公民或者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第五十二條 本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1957年6月25日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條例》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條例 (1957年6月2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六次會議通過)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屬於人民,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力量。第二條 人民警察的任務是依照法律懲治反革命分子,預防、制止其他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治安,保護公共...
第八十二條 中國海警局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決定,就海上維權執法事項制定規章,並按照規定備案。第八十三條 海警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等有關法律、軍事法規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執行防衛作戰等任務。第八十四條 本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2.人民警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1995.2.28)(2012.10.26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1992.7.1)(2009.8.2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2009.8.27)(2020.6.20修訂)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實行警官警銜制度的具體辦法(1988.12.17)(2011.1.8修訂) 人民警察警銜標誌...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無辜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由該人民警察所屬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六條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時使用警械和武器,適用本條例的有關規定。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80年7月5...
中國武裝力量依照法律法規參加維護社會秩序行動,防範和打擊恐怖活動。武警部隊是國家處置公共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的骨幹和突擊力量。2009年8月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明確了武警部隊執行安全保衛任務的範圍、措施和保障辦法。武警部隊構建以機動兵力為主體、以執勤部隊抽組兵力為補充、以警種部隊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2012.10.26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2009.8.27)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1990.3.17)拘留所條例(2012.2.23)(2)戶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2011.10.29修正)居住證暫行條例(2015.11.26)(3)出入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6.30)中華人民...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使用警械、武器,造成無辜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由該人民警察所屬機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國家賦予的安全保衛任務時使用警械和武器,適用本條例的有關規定。第十七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80年7月...
第八十三條 海警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等有關法律、軍事法規和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執行防衛作戰等任務。第八十四條 本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關於海上刑事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依法懲治海上犯罪,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海洋權益和海上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實施辦法 (2001年1月12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管理條例 (2008年3月6日)民兵武器裝備管理條例 (2011年1月8日修訂)軍工關鍵設備設施管理條例 (2011年6月2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2012年10月26日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 (2020年6月20日修訂)中華人民共和...
常見的裝備有防彈衣、裝甲車、輕機槍、卡賓槍、高殺傷力狙擊步槍、催淚彈、煙霧彈、震眩彈等等。中國公安特警指在公安系統內部建立的特警隊伍,隊伍編制為“總隊-支隊-大隊-中隊”。職能與武裝警察有所重疊,如:反恐、排爆、反劫持;其他職能:協助其他警種(刑警、交警等)執行設卡盤查車輛、抓捕持槍犯罪嫌疑人等任務...
自2018年1月1日零時起,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由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部隊領導指揮體制。調整武警部隊領導指揮體制,是黨中央做出的重大政治決定,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軍事制度的重大創新舉措,是加強黨對人民解放軍和其他人民武裝力量的絕對領導,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政治設計...
第三十一條列入公安機關序列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執行任務時佩帶、使用槍枝的,參照本規範執行。人民警察出國參加維和執勤執法任務,根據有關國際組織協定的授權需要攜帶槍枝的,參照本規範和相關的授權執行。第三十二條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本規範,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並報公安部備案。第三十三條本規範自2015年5月1日...
第五章 公安警察民事法 152 第一節 公安警察民事法律制度概述 153 第二節 公安警察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內容 166 第三節 公安警察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形式 182 第三編 國家安全、獄政管理、司法和人民武裝警察法 第六章 國家安全警察法 193 第一節 國家安全警察法概述 194 第二節 國家安全警察法的目的和原則 197...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行政法規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國務院檔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脫貧攻堅普查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生態環境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09年8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09年8月27日 第十二屆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十七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
武警部隊司令員就《武警法》制定等問題答記者問是在2009年08月28日由公安部發布的解讀檔案。8月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以下簡稱《武警法》)。這部法律的制定有什麼意義、主要內容是什麼、武警部隊怎樣學習貫徹?就讀者關心的一系列問題,人民公安報記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對不得利用網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等作出規定;2020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對依法運用武裝力量打擊恐怖主義等作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對武警部隊參與防範和處置恐怖活動的任務作出規定;2020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對與香港特...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三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 第四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 第五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設施保護法 第六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第七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 第八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 第九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 第十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
66.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 67.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外交人員法 68.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 69.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 70.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7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72.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73.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 7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75.中華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節錄)(1995年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決定》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武裝警察法(節錄)(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附則 第四十五條 公務用槍配用彈藥的管理,適用本規定。第四十六條 列入公安機關序列的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槍枝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四十七條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並報公安部備案。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