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整合

人格整合

作為人格心理學的元理論,人格的建構主義目的是要整合人格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及臨床心理學,整合人格中個體與群體的觀點。行動者、觀察者及自我觀察者是人格建構的三成份,其中自我與自我意識對建構過程起關鍵作用。人格結構和維度取決於人格評估問題的解決,人際間的角色轉換是人格建構的動力。無論就理論假設還是其方法論而言,人格的建構主義都有待進一步完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格整合
  • 外文名:personality inte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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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人格理論

在整整一個世紀的發展歷程中,圍繞人格的形成、人格的結構、人格發展的動力及人格測量等問題,人格理論家們進行了廣泛深入的探討和研究。從這些研究中我們發現,從理論假設到實證研究,傳統的人格理論幾乎都局限於個體內部的人格探討,人格的含義即指個體身上穩定的反應傾向。人格心理學假定,個體是人格分析的基本單元,每一個體內部都存在一種能夠進行描述、測量甚至可以改變的人格。 然而,以個體為中心的西方傳統人格理論給理論本身帶來了不少麻煩,它們對於人格的維度、人格的穩定性、人境相互作用及人格測量的精確性等問題無計可施。事實上,人格不僅存在於個體內部,而且還廣泛存在於個體與情境、個體與個體之間,人格建構離不開人際過程,而這正是建構主義在人格問題上的立足點。按照人格的建構主義觀點,人格是在社會交往過程中建構而成的,它源於個人的自我展示(self-presentation),藉助於旁觀者對這一展示的感知及行動者的自我意識(self-awareness),人格最終得以建構。相應地,人格建構過程包括三種成份:行動者(actor)、觀察者(observer)、及自我觀察者(self-observer)。
在以往的研究中,人格建構的三成份分屬人格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及臨床心理學研究範疇。人格的建構主義理論試圖將這三個組成部分整合到同一理論框架中,從而為人格心理學提供一種元理論(metatheory)。另外,建構主義還希望整合人格的個體與群體的觀點。在建構主義者看來,行動者僅僅是人格建構的成份之一,行動者的行為及行為發生的情境還必須依賴於觀察者的描述和解釋。不僅如此,個體自我意識的能力對人格建構最終起決定作用 ,因此,人格整合被賦予了雙重含義。

理論來源

人格的建構主義理論可以追溯到Goffman的社會學理論、印象操縱(impression management)的社會心理學理論以及符號互動理論。
在Goffman的社會學理論中,研究者借用戲劇隱喻的方式,將社會情境及情境中的行動者比喻為人生的舞台和演員,actor的本意即“演員”。Goffman認為,作為人生這一舞台上的表演者,每個人在社會互動的過程中都非常關心如何在眾多的觀眾面前塑造他人能夠接受的形象。在人際行為中,一次成功的演出既包括展現自己所期望的形象,也包括使這一形象為觀眾所接受。人格的建構主義不僅直接借用了Goffman社會學理論的概念,而且還從其中吸收了人際互動的思想,尤其是觀眾(觀察者)對演員(行動者)人際影響的思想。此後印象操縱的社會心理學理論通過行動者對觀察者印象的操縱進一步發展了該理論。
印象操縱是指個體通過一定的方式影響他人或控制他人形成對自己的印象的過程 。在人際交往中,個體總是有意無意地選擇適當的言辭、表情或動作,以使知覺者對自己產生某一特定的看法。在這裡,知覺者只是決定行動者成為什麼樣的人而不追究其何以以某種特寫的方式行動。通過印象操縱,行動者可以確定自己展現什麼和不展現什麼,從而達到對觀察者的印象操縱。人格的建構主義之所以特彆強調行動者及其自我在人格建構中的關鍵作用,主要受印象操縱的影響。
在人格建構中,自我展示的前提是自我意識,自我因此成為建構的實體成份。符號互動論關心的是自我意識的形成以及語言在自我意識形成中的作用。符號互動論者認為,符號即語言、意義,語言使個體能夠認識自己及他人的行為,並使這些行為成為有意義的客體。個體能夠構想他人或群體如何看待自己,即能夠扮演他人或群體(概化的他人)的角色,並相應地調整自己的行為。在這裡,所謂的“符號”不過是現實世界的各種客體而已,它們都被賦予了某種社會意義。為了人際間的交流,我們必須能夠採擇別人的觀點,在採擇別人觀點的同時,我們也學會了將自我視為世界客體的另一種符號,這便構成了自我意識。
人格是一種建構,人格的建構主義根植於上述三種理論,尤其是符號互動理論,在行動者、觀察者及自我觀察者三成份中,自我起決定作用:自我意識使人際交流成為可能,交流使自我展示成為可能,這樣,人格從自我展示的解釋中得以建構。總之,作為人格心理學的元理論,人格的建構主義吸收了戲劇藝術和社會性建構主義的觀點,終其目的在於:①整合人格和人知覺(社會知覺)研究;②在各種人格理論之間建立一個廣闊的理論框架。

結構與動力

人格的結構與動力問題是任何人格理論都不能迴避的問題。西方傳統的人格理論在這一問題上一直存在較大分歧,由此阻礙了人格理論的推廣。縱觀人格的建構主義,不難發現該理論巧妙地繞過了這一障礙,對人格的結構及發展動力問題做出了與傳統人格理論不盡相同的解釋。建構主義者並不直接對人格的結構或維度問題進行探討,他們承認,無論是精神分析理論還是特質理論,也不管特質為三因素還是五因素,人格的結構或維度在其理論內部都有其合理性,它們都受制於描述人格的自然語言。建構主義認為,人格評估才是理論產生分歧的最關鍵原因,要理解建構人格的結構,必須首先審視人格評估。
為了使被評對象如實作答,評定者往往會隱蔽其評估意圖,因此在人格評估中故意使用一些模稜兩可的材料。儘管如此,評估過程的特殊偏見(idiosyncratic bias)仍無法消除。當被評者為熟悉對象時,這種偏見尤為明顯。即便被評者為陌生人,評定者也難免會依據其外表進行推斷,例如從被評者是否戴眼鏡推斷其受教育程度。當通過特質評估研究行動者的人格時,很難消除評定者因潛在人格理論而產生的特殊偏見。對量表的清晰界定及其信度檢測只能減小這種偏見,而無法消除偏見。
評估材料的模糊性也使人格判斷的精確性受到質疑。如果被評者的自陳報告與評定者的評估不一致,那么兩者究竟哪一方代表了被評者人格的“真實”評估呢?在傳統的人格理論中,評定者與被評對象常常被分割,由於不同理論對兩者的取捨不一,因此理論觀點存在分歧也就不足為怪。Funder 和Harris同時指出,要做到人格評估的客觀性和精確性,除了評定者(觀察者)的人格評估以外,個體(行動者)關於其人格的自陳報告及其自我展示的意識(自我)都應當整合到“社會敏銳性”(social acuity)評估或人格的判斷能力中去。這就是人格的建構主義在精確性問題上的主張。
關於人格建構的動力,建構主義者將其置於人際情境中進行考察。作為現實的人際角色,行動者和觀察者在人際交往或人際關係中都會發生角色互換,而且兩者又都可以成為自我觀察者。這種角色之間的相互轉換便成為人格建構的動力。當然,問題並非這么簡單,當自我觀察者被考慮進來以後,情況就更為複雜。自我意識的能力是人格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方面,它可以使行動者努力通過操縱觀察者的印象來監控自己的行為;另一方面,自我意識還使觀察者對整個觀察過程進行自我監控,並將其注意焦點指向行為的特殊方面,以便用特定的人格術語評估行動者。此外,情境的要求也會使人際中的參與者發生變化。正因為如此,人格建構的動力特徵往往較難研究,通常的做法是將建構過程分解成許多獨立的單元分別研究。建構主義者預測,在人格建構過程中,行動者會採取與觀察者意圖相一致的行為,這種兩者之間的相互影響即人際過程中的期待效應。期待效應表明,期待與某一特定人物進行交往的觀察者在人際過程中會問一些帶有個人傾向性的問題,據以證實其內在的預期。Fazio等人的研究驗證了證實偏見(confirmatory bias)的存在[12]。
期待效應顯示,觀察者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影響甚至塑造行動者的人格。在真實生活情境中,行動者和觀察者可以做到角色互換,他們在人格建構中都是能動的主體;而在期待效應的實驗室研究中,行動者和觀察者之間不存在真正的交際行為。基於此,建構主義認為行動者不應是由觀察者操縱的“木偶”,人格也並非是由他人塑造的產物。從某種意義上講,行動者可以自行決定自己的行為乃至人格,個體的人格是個體自己主動建構的結果,儘管這種建構離不開觀察者,但關鍵還在於行動者及其自我。

建構過程

行動者

人格建構的行動者是傳統人格理論關注的對象。早期的精神分析將個體的人格分為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特質論者Eysenck則將人格劃分成外傾性、神經質和精神質三個維度,這些劃分無一不是針對個體本身--行動者。行動者中心人格理論一方面考察了影響人格的生物遺傳因素(如Eysenck 的三因素特質論)和環境因素(如Rotter的社會學習理論),另一方面詳細分析了行動者人格的基本單元,包括類型、動機、認知策略、個人目標等。這些單元構成了人格的特質,它們通常以兩種方式出現於人格理論中:其一是描述行動者的行為及概括其行為模式;其二是解釋行動者的行為,視特質為行為的因果性機制。
對行動者特質的研究大多數集中於特質的解釋功能。特質理論假定,行動者的行為在不同情境和不同時限中具有相對穩定性,人格的特質能夠有效預測這些行為。儘管人們對特質在解釋行為的變異係數方面和特質的穩定性問題上尚存爭議,但是大五因素理論仍然在人格理論中異軍突起。這是一種典型的多維特質理論:包括因素Ⅰ--外傾性、因素Ⅱ--宜人性、因素Ⅲ--責任心、因素Ⅳ--神經質、因素Ⅴ--對經驗或智力的開放性。大五理論代表了以行動者為中心的特質理論的發展方向。不過,有的批評家指出,大五理論對於人格建構過程毫無裨益,它只是為過程的結果提供了一些標籤而已。
儘管特質論者假定特質理論真實地描述了行動者的人格,但是如若進一步審視特質理論的方法論就不難發現,人格的特質領域始終存在某種程度的混亂,這種混亂集中反映在人格的評估過程中。當評定者用一系列人格特質評估和判斷被評對象的人格類型時,該人格類型反映的是被評者(行動者)的真正人格,還是僅僅由被評者對評定者(觀察者)所操縱的印象,特質論者無法解答這一問題,其他以行動者為中心的人格理論亦然。

觀察者

針對這種困境,人格的建構主義提出了人格的人際特徵,強調觀察者對人格建構的重要作用。在人際交往中,觀察者根據行動者提供的信息形成關於行動者人格的印象。這些信息包括行動者的行為、外表、物質占有及其活動的情境,其中行動者的典型行為成為人格最重要的信息來源。在建構主義者看來,人格建構必須同時包括行動者和觀察者,因為行動者的行為和觀察者用人格術語對這些行為的解釋對人格的建構都不可或缺。
觀察者對行動者行為的描述和解釋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成功的交際行為要求觀察者與行動者雙方之間必須相互了解,了解的水平依賴於交際的性質。同時,當觀察者試圖理解和解釋行動者的行為時,他還必須藉助於特定的人格語言,這種語言是人格建構的中介,行為的分類包括將行為屬性與人格語言進行匹配。
其二,觀察者的性格會影響人格特質的描述和解釋。當觀察者用人格特質術語評估行動者時,他們往往傾向於選擇個人所偏好的特質,這種個人偏見無疑影響了評估的客觀性。Hampson等人考察了不同等級的水平上個體在描述自己和他人特質時的偏好,研究發現,與含義狹窄的特質或具體特質相比,人們更偏好含義較廣的特質或抽象特質。
其三,除性格因素以外,人格建構的觀察者還受當前情境因素的影響。他們在人格評估時很可能用近期使用過的人格術語來評定行動者,抑或用與當前被評目標有關的分類術語進行評定。換言之,情境的近因效應始終存在評定過程中。從積極影響來看,情境因素可以緩解觀察者對含義較廣特質的偏見,當描述性特徵與其對行動者的整體印象不符時,觀察者會通過使用一種含義較窄的特質來減小這種不一致。

自我

一般認為,人們在人際交往中往往會根據交際的對象來調整自己的行為,因此不同觀察者看到的當是我們人格的不同方面。這些不同方面構成了人格建構中的多維自我。在社會認知中,Markus 及其同事對多維自我進行了廣泛研究,除特定角色、特定關係和理想自我以外,研究者還提出了一種“可能”的自我,指出這種自我也是多維自我概念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對未來“可能”自我的預期會影響我們如職業選擇一類的重要的生活決定。由此可見,人格建構需要多維自我的積極參與。
自我概念的發展導致了自我意識的出現,這種自我意識使得我們能夠想像地看待自己,正如看待他人那樣。沒有自我意識就沒有自我的感知,自然也就不會有自我的人格印象。這樣,自我意識使每一個體成為自我觀察者。研究發現,那些具有高公眾自我意識的人傾向於依靠外部的信息資源,而具有高個人自我意識的人則習慣於通過個體內在的思想、情緒體驗及行為等進行自我觀察。在公眾與個人自我意識維度中,公眾自我意識維度與人格建構相關,自我展示行為的個體差異常見於該維度。作為自我意識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自我監控與公眾自我意識維相似。一般認為,高自我監控者對他人的自我展示行為更具敏感性,他們能據此相應地調整自己的行為。
很顯然,如若沒有自我意識的參與,那么行動者的人格僅僅是觀察者的一種投射,這種人格體現的只是觀察者眼中的人格,它無法消除觀察者因主客觀因素影響造成的種種偏見。自我意識的介入對行動者與觀察者起到了一種調節作用。也正是在這種意義上人格的建構主義才視自我意識為建構過程的關鍵。

簡單評價

建構主義的意圖是要整合人格及其理論。建構主義者聲稱,人格的建構理論目的不在於建立一種新的人格理論,而在於為其他人格理論提供一個理論框架--元理論。正如社會心理學中其他建構主義一樣,人格的建構主義並不拒絕過去的人格研究,也不否認人格作為一門科學進行研究的可能性。尤其值得稱道的是,建構主義通過一種拓展的觀點擴充了人格心理學的研究範疇,從而使一整套人格理論及其方法論能夠被有機地結合起來。建構主義者並不迴避傳統人格理論中的難題,相反,建構主義通過對人格建構的三成分及建構過程的細緻分析,對這些難題進行了探索性的解答。
然而與傳統的人格理論相比,人格的建構主義理論更像社會心理學理論,這一點可以從其理論來源中找到依據。儘管人格的建構離不開人際環境,但是脫離個體本身的人格建構也不具有任何意義。換言之,建構主義過分強調人際互動對人格建構的作用,忽視了對個體內在人格的探討。另一方面,如果說早期人格理論在使用人格評估和解釋評估結果的過程中存在主觀性及各種偏見的話,那么建構主義仰仗行動者及其自我對人格的建構則產生了另一種性質的主觀性,這一點人格的建構主義與其他領域的建構主義如出一轍。建構主義者雖然指出了問題的癥結,卻沒有真正解開這一癥結。
就整合目的而言,建構主義只完成了其任務的一半,它並沒有也不可能涵蓋所有人格理論。建構主義偏重的是作為群體的人而不是作為個體的人,因此在理解個體人格的本質即人性方面,人格的建構理論亦非上乘之作。正因為如此我們認為,建構主義與其說是一種“整合”倒不如說是一種“綜合”,一種人格心理學與社會心理學之間的綜合。要想從真正意義上整合人格及其理論,人格的建構主義還任重而道遠,它必須在“人格”與“社會”之間做出選擇。建構主義描述了人格建構的全過程,僅此而已。
此外,建構主義希望藉助戲劇隱喻的方式通俗地闡述其理論要點,以使更多的人理解並接受它,然而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又削弱了其理論的深度。在理論表達方面,建構主義者廣泛使用了一些日常概念(如人格建構的三成份),他們對這些概念無法做出明確界定,尤其是“自我”及與自我有關的概念,這不能不使理論的說服力大打折扣。在方法論上,建構主義將理論基調定為元理論,從而為自身的現象學方法論找到了註腳。這種重在描述的方法論與以人格評估為中心的傳統人格理論的方法論相比,並無多少優越可言。我們在期待建構主義完善其理論假設的同時,也盼望一種更為合理的方法論產生。
摘自《心理學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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