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賠償金

古羅斯法典對喪失自由權利的人受到侵害時規定的一種補償辦法。11世紀時,隨基輔羅斯封建制度進一步發展和階級進一步分化,那些被剝奪了自由民權利的奴僕和奴隸,若遭殺害,殺人者不需交納贖罪金,只需付給被害者主人所謂“人命賠償金”,以補償其損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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