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結果評價是採用一定的理論和方法,對通過普查取得的各種人口數據的效度、信度和準確度進行檢驗,從而對人口普查結果的質量作出準確的評價。評價人口普查結果的方法與評價所有人口數據的方法一樣,包括內部核查,與其他來源資料比較和間接估計檢驗三種。對普查結果進行內部核查也須對普查數據進行必要的分類和組合。如評價年齡數據時,可按教育水平、職業等特徵將人口分組,觀察不同教育水平,不同職業人口年齡分布的差異。
與其他來源資料比較可以是:(1)就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數據進行比較;(2)就調查時點同一或相距不遠的兩次獨立調查取得的數據進行比較,如中國第三次人口普查和全國1‰人口生育率調查都是在1982年中進行的,可以彼此印證;(3)把不同時點進行的調查數據相比較,由於人口狀況發展變化的連續性和周期性,兩次普查之間的某些指標可以相互對照;(4)利用人口平衡公式,將實際調查數據與模擬數據、模型數據和構造數據進行對比;(5)最常用最具特點的方法是對普查質量進行事後抽樣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