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貫徹加強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通知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貫徹加強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通知的意見
  • 發布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 發布文號:人社廳發〔2013〕105號
  • 發布時間:2013-10-17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 所屬科目:勞動與社會保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人社廳發〔2013〕1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現就貫徹落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的通知》(財金〔2013〕84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進一步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準確把握《通知》精神實質,健全小額擔保貸款發放自我約束機制。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實施以來,對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近些年一些地方也出現了隨意擴大政策扶持對象、片面追求放貸規模等問題,影響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可持續性,亟須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為此,《通知》進一步規範了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範圍和財政貼息對象,強化了貼息貸款審核發放和貸款擔保基金管理要求,完善了財政貼息政策和資金來源。這是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確保小額擔保貸款政策長期可持續的重要措施。各地要認真學習《通知》要求,準確把握精神實質,積極協調配合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操作辦法,健全貸款發放自我約束機制,保持政策連續性。要切實掌握符合政策扶持條件的創業者和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底數,結合可用財政貼息資金,對當地今後一個時期的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做出科學合理規劃,防止不切實際盲目下達放貸指標。
二、嚴格把好資格、額度、期限審核關,著力提高貼息貸款利用效率。為有效發揮小額擔保貸款政策促進創業帶動就業作用,各地要指導各級小額擔保貸款經辦擔保機構嚴格遵循小額貸款基本準則,瞄準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扶持對象,把有限資源真正用於確需幫扶的新創業者和帶動就業多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嚴把政策受益人資格審查關,既要防止因片面追求放貸量而任意擴大政策受益人範圍,又要防止因單純追求還款率而人為縮小政策受益人範圍,更要防止利用其他商業貸款套取財政貼息資金;嚴把貸款擔保額度、期限審核關,根據項目實際需要合理確定貸款擔保額度與擔保期限,防止不負責任過度擔保,努力提高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貸款利用效率;健全小額擔保貸款操作流程,完善貸款項目貸前調查、聯合會審等工作制度,防範“人情貸款”和權力尋租等道德風險。
三、充實貸款擔保基金和地方財政貼息資金,確保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落實。《通知》嚴格限定了貸款擔保基金放大倍數,規定了地方財政貼息比例,各地應結合實際主動協調財政部門對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和擔保基金作出安排,確保政策落實,防止將貼息貸款利息負擔轉嫁給創業者。要主動協調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建立健全小額擔保貸款分項管理與統計制度,落實相關各方的工作責任,完善小額擔保貸款統計數據三部門會商機制,及時準確掌握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回收與貼息情況。要注重發揮當地婦聯等組織和高校的積極作用,共同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要進一步推進創業工作,將落實《通知》要求與完善本地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政策措施、加強創業服務結合起來,積極探索運用地方財政資金支持創業的新的有效途徑。各地貫徹落實《通知》要求的具體措施和兩項資金安排使用情況,請及時向我部就業促進司報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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