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717823004/2013-00162
分 類:
最低工資 ; 廳函
發布單位:
勞動關係司
發文日期:
2013年03月15日
名 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寧夏回族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函
文 號:
人社廳函〔2013〕122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提高我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請示》(寧人社發[2013]31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100元、1020元、950元調整為1300元、1220元、1150元。
二、同意你區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11元、10元、9元調整為12.5元、11.5元、10.5元。
三、請在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後10日內,將發布的檔案報我部備案。
四、請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