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關於當前金融系統經常化評聘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是一則檔案,1994-10-26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人事部關於當前金融系統經常化評聘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
- 發布日期:1994-10-26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單位】人事部
【發布文號】人職司函[1994]36號
【發布日期】1994-10-26
【生效日期】1994-10-2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人事部關於當前金融系統經常化評聘
工作有關問題的意見
(人職司函[1994]36號)
為在深化職稱改革中進一步做好金融系統的職改工作,保證行員制的順利實施,根據1994年9月金融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座談會精神,現就當前金融系統經常化評聘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提出以下意見:
一、在全國金融系統正式實施行員制以前,對於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要從緊從嚴控制,對按崗位補缺有特殊需要的評聘,也必須注意與下一級深化職改總體方案的實施相銜接。
二、各行、司要在明確行員制實施範圍的基礎上,把擬實行行員制和繼續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的人員有關情況匯總報人事部。對擬實行行員制的現有崗位職數原則上不再增加,缺一補一;但鑒於近年來金融事業的發展,現有人員與核定的崗位職數有較大擴增,確需適當調整的,可寫明具體情況,向人事部申請增加崗位職數。
三、有關各級評審會的組建和評審工作應繼續按照人職發[1991]8號、17號等檔案執行。除必須更換調整的以外,一般不做大的變動,但要對評審委員普遍進行一次有關職改政策、程式和紀律的學習培訓,以保證評審質量。
四、對擬晉升人員的推薦工作必須在嚴格考核、民主評議的基礎上進行。要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使各種矛盾和問題儘可能解決在基層。
五、凡國家已統一組織資格考試的專業,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時,必須按照國職辦(1993)1號檔案的規定,通過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才能參加高級職務評審。對於少數科級以下(含科級)的不具備規定學歷,行齡較長,年齡較大,有突出業績並已取得經濟師職務的業務骨幹,雖未通過經濟系列中級資格考試,在崗位職數空缺的情況下,可由各行、司制定經人事部同意的職務標準和辦法,聘任內部有效的高級經濟師職務(不發任職資格證書)。
六、各行、司應對前一時期制定的有關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指導性檔案和具體實施辦法進行清理。凡不符合現行政策規定和擴大範圍、降低條件、放寬標準的一律停止執行。並在今後杜絕此類事情發生。
七、各行、司要制定、完善相應的制度和措施,把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檢查和監督作為人事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認真做好檢查結果的處理工作。人事部將進一步加強對各金融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檢查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