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獎

京華獎

“京華獎”由北京市官方設立,旨在表彰和獎勵在首都建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作為北京市授予僑界人士和港澳同胞的最高榮譽,“京華獎”每兩年開展一次,評選人數每次原則不超過10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京華獎
  • 設立機構:北京市政府
  • 評選周期:每兩年開展一次
  • 評選人數:每次原則不超過10人
設立背景,評選對象,評選條件,參選方法,歷屆情況,第一屆,第三屆,

設立背景

2013年3月,經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批准,北京市華僑華人“京華獎”正式設立。該獎項是市委、市政府為表彰和獎勵在北京市建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而設立的榮譽稱號,是北京市授予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的最高榮譽。每兩年評選表彰一次,每次表彰名額不超過10名。

評選對象

評選對象主要有三類人群,一是在國外學習、工作、生活的華僑華人;二是在國內學習、工作、生活的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三是港澳同胞。

評選條件

“京華獎”獲得者應熱愛祖(籍)國,致力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擁護中國和平統一大業,關心祖(籍)國發展,積極參與北京市“四個中心”建設,為將北京建設成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做出突出貢獻,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傳承發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在推動北京市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二)長期致力於促進中國與其住在國民間友好交流交往,以及北京市與其住在市民間友好交流交往,為北京市國際交往中心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三)推動海內外科技交流與合作,促進北京地區科學技術水平提升,為北京市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四)在北京市投資創業,並在引領科技、金融、文化創意等服務業及高精尖產業發展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五)為北京市經濟建設、文化發展、科技創新、社會管理和生態文明等方面提出重要建議,並經實施取得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
(六)為北京市社會公益事業和慈善事業做出突出貢獻;
(七)為北京市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參選方法

第三屆“京華獎”評選不接受個人直接報名。由各區委、區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各總公司,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中關村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單位負責本轄區、本系統、本部門“京華獎”的推薦申報工作。

歷屆情況

第一屆

為肯定和鼓勵廣大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為首都建設發展作出的突出貢獻,促進優質僑務資源與首都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經北京市委、市政府批准,授予謝國民等10人“京華獎”榮譽稱號;授予吳清源等19人“特別榮譽獎”榮譽稱號。

第三屆

2018年10月,第三屆北京市華僑華人“京華獎”頒獎活動於9月30日舉行。北京市委書記蔡奇講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務院僑辦主任許又聲,北京市委副書記、市長陳吉寧出席。
北京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齊靜宣讀了第三屆“京華獎”表彰決定。王曉東、王輝耀、白重恩、江維、關鴻亮、李彥宏、林超賢、施榮懷、彭練矛、解江冰獲獎。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