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衛生計生事業協同發展合作協定

《京津冀衛生計生事業協同發展合作協定》,是由京、天津、河北三省市衛生計生委主任,於2015年9月24日共同簽署的衛生計生事業專項合作協定。具體涉及10個方面的合作內容,包括:加強醫療服務區域合作、推進公共衛生計生區域聯動、強化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對接、構建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協調機制、加快區域衛生健康信息一體化建設、加強人才培養和科研合作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京津冀衛生計生事業協同發展合作協定
主要內容,重要意義,

主要內容

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衛生計生委主任共同簽署了《京津冀衛生計生事業協同發展合作協定》,制定了2015-2016年協同發展工作計畫。協定提出了10個方面的合作內容,包括:加強醫療服務區域合作、推進公共衛生計生區域聯動、強化衛生計生事業發展規劃對接、構建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協調機制、加快區域衛生健康信息一體化建設、加強人才培養和科研合作等。
合作協定中還規定,將制定醫師電子化(區域化)註冊方式,推進醫師資質互認。建立區域會診轉診中心和醫學影像共享中心以及聯通三地的區域信息平台。支持開展三地藥品耗材集中採購數據標準化建設,推動品種審核結果互認,探索三地資質審核互認,招標價格信息共享通報機制。探索建立區域內分級診療、雙向轉診機制,等等。

重要意義

此次簽署的《京津冀衛生計生事業協同發展合作協定》,是三省市協同發展的一個新的里程碑,覆蓋面更廣、綜合性更強、具體性更實。北京、天津將利用人才優勢、技術優勢、資源優勢、信息優勢和管理優勢,大力扶持河北衛生計生事業發展,推動三地務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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