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制名。清制, 京朝官員在途中相遇,若品級相等,分道行;若品級不同,則各辨其儀節,品級低者或讓道行,或勒馬、或下馬側立道旁待其過;惟欽差使臣途中遇見應迴避者不下馬, 分道行。又, 武職公、侯、伯、子、男,文職大學士以下、九卿以上,套用一匹馬引道,途中相遇,並下馬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