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第一貪

京城第一貪

門頭溝區原副區長閆永喜因貪腐問題被中紀委雙規,其子給了同學父親尹某328萬元想把閆永喜撈出,結果全被騙光。2015年2月26日,尹某因詐欺罪、契約詐欺罪被海淀法院決定執行刑期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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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規

同學父親稱“認識中紀委的人”
2011年1月12日,被媒體稱為“京城第一貪”的門頭溝原副區長閆永喜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審,當時其兒子閆某等家屬到庭參加旁聽,不過閆某一直吞吞吐吐,閃躲媒體採訪。直到最近海淀法院的一則刑事判決,揭開了當年的內情。
據閆某向辦案機關陳述,2009年8月4日,其父閆永喜因涉嫌貪污被中紀委雙規,經同學介紹,他找到了同學的父親尹某幫忙擺平此事,並答應給尹某疏通關係的費用。見面後,尹某說他認識中紀委的人,可以把其父親從中紀委弄出來,並保證不會判刑。
據海淀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0年4月間,尹某虛構能幫助閆某父親閆永喜免予刑事處罰的事實,在海淀區清華科技園的咖啡廳等地,分多次騙取閆某328萬元。

受審

騙子已判5年,服刑期間押回京受審
閆某先後給了對方328萬後,直到2010年4月中旬再聯繫尹某時就找不到了。
同年年底,閆永喜被提起公訴。2011年9月16日,閆永喜因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其情婦毛旭東因檢舉有功,被判有期徒刑20年,弟弟閆永成和下屬李昕分別獲刑10年和13年。後閆永喜抗訴,北京高院終審維持原判。而在此期間,尹某因犯契約詐欺罪於2010年7月2日被刑事拘留,2011年12月12日被判刑5年,並已在遼寧省監獄管理局撫順市南花園監獄服刑。直到此次“撈人”騙局暴露,他又被押解回北京受審。

騙局

不存在的中紀委“陳處長”
尹某及其律師都堅稱無罪。
63歲的尹某是遼寧省瀋陽市人,他辯解稱他之所以同意撈人,是自己有個陳姓朋友在中紀委當處長,“陳處長”答應辦理此事,但他記不清“陳處長”電話了,只知道他住在西山八大處,具體地址也不清楚。而閆永喜兒子給的錢,他也分六次給了“陳處長”,但“陳處長”沒有打過條。
尹某稱,在知道撈人未果後,曾試圖向被害人表達還款意願,而且堅持自己真的見過“陳處長”的身份證,知道他現年60歲。
不過,公訴團通過手機調取人口信息系統資料,通過身份信息查詢,未能在北京市範圍內搜尋到姓名為陳某的40歲至70歲男性,也沒有與“陳處長”身份特徵契合的人。而中紀委出具的證明也顯示,該單位沒有叫陳某的工作人員。
法院審理認為,尹某的行為構成詐欺罪。一審以詐欺罪判處尹某有期徒刑14年6個月,罰金30萬元。與此前判處的有期徒刑5年,罰金20萬元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罰金50萬元,並繼續追繳328萬元,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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