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關於加強十一五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是2006年交通部發布的指導意見。
基本介紹
- 發布單位:交通部
- 發布日期:2006-09-30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簡介,具體內容,引言,現狀與需求,總體目標,指導原則,重點任務,保障措施,
簡介
【發布單位】交通部
【發布文號】交財發[2006]526號
【發布日期】2006-09-30
【生效日期】2006-09-3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交通部
具體內容
引言
交通部關於加強十一五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
(交財發[2006]5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畫單列市交通廳(局、委),部屬各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交通財務“十一五”重點工作規劃綱要》確立的工作任務,加快建設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清正廉潔的交通財會隊伍,全面提高交通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依法理財、科學理財能力,為促進交通事業又快又好的發展提供財會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現狀與需求
(一)隊伍建設現狀
“十五”是我國交通事業發展最快的5年,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取得輝煌成就,運輸服務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交通財會人才隊伍建設不斷加強。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交通企事業單位的廣大財會人員秉承積極進取、勤儉持家、嚴謹細緻、誠實守信、客觀公正的優良傳統,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法規、制度,緊緊圍繞交通建設發展的中心工作任務,堅持依法理財,並結合實施“科教興交”、“人才強交”戰略,加快財會人員培養步伐,加大培訓力度,使交通財會人員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都有了較大的提高,從總體上適應了交通各項事業快速發展的需求。
――交通財會人才資源總量不斷增加,學歷結構和職稱結構明顯改善。據統計,至“十五”末,交通財會人員總量達20多萬人,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比例由2000年末約2.3%提高到16.3%;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比例由約8.6%提高到20%。
――交通財會人才培養體制不斷完善,初步建立了多層次、寬渠道的培養機制,交通財會培訓工作得到加強。“十五”期間,僅交通財會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達300期,培訓23500人次。
――交通財會人才培養的理論研究不斷深化,人才培訓實踐經驗不斷豐富,初步建立了以在職財會專業教師為主、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專家和中介組織專職人員為重要補充、退休人員和其他相關專業人員為輔的交通財會人員繼續教育師資隊伍。
――交通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不斷提高,在堅持依法理財的前提下,創新理財手段,在生財、聚財、管財、用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參與解決交通改革與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的能力有了明顯提高。
“十五”期間,我國交通財會隊伍整體水平有了明顯提高,但與交通改革發展的需要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高素質“複合型”財會人才不足;財會隊伍知識結構、學歷結構和專業技術職務結構需要進一步最佳化;交通財會人才的培養機制尚需完善等。這些問題亟待在“十一五”期間加以解決。
(二)發展需求
“十一五”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也是實現公路水路交通又快又好發展的關鍵時期。立足科學發展,注重提高經濟成長的質量和效益,注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注重創新發展模式,是這一時期交通發展的主要特徵。實現交通事業又快又好的發展目標,不僅需要為公路、水運交通基礎設施、支持系統建設和運輸生產提供資金保障,同時需要最佳化資源配置,強化資金、資產安全和效益的監管,使有限的資金、資產發揮最大的效益。因此,新時期對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1.全面提升交通財會人員依法理財、科學理財的能力。要實現《交通財務“十一五”重點工作規劃綱要》所確立的交通財務工作的總體目標,為交通又快又好地發展提供資金保障和財會服務,只有通過加快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改善知識結構、學歷結構和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提高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增強依法理財、科學理財的能力,才能適應“十一五”交通事業發展的需要。
2.進一步提高交通財會人員籌融資的能力。要實現《公路水運交通“十一五”發展規劃》確定的建設和發展目標,需要大量的資金作保障,交通行業籌資任務十分艱巨。在“十一五”期間,需要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強化交通規費征管,積極組織創收,創新籌融資方式,拓寬籌融資渠道,加大籌融資力度,為交通建設和發展提供充足的、低成本的資金支撐。
3.進一步提高交通財會人員資產、資金監管的能力。長期以來,公路、水運交通形成了數額巨大的國有資產,“十一五”交通建設和運輸生產規模進一步擴大,管好用好數額巨大的交通國有資產和建設運營資金,需要提高財會人員在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開展資本運營,強化資金監管等方面的能力,不斷增強運用內外部資源發展交通的能力,最佳化資源配置,不斷提高交通資產、資金的安全性和使用效益。
4.不斷增強交通財會人員改革創新的能力。“十一五”期間,隨著財政、稅收政策的調整以及公共財政體系的逐步建立,財稅、金融和投資體制改革將逐步推進,交通改革的各項措施也將逐步實施。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必須適應這一系列改革的要求,按照建設節約型、創新型行業的總體部署,轉變思想觀念,創新工作方式,提高交通財會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的能力,抓住改革機遇,迎接各種挑戰,不斷增強交通財會人員推動改革、適應形勢變化的能力,不斷提高財會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5.不斷增強交通財會人員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經濟全球化發展的趨勢,對交通行業的發展,特別是對交通涉外業務的發展將產生巨大的影響。這就要求在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中,重點加強對高層次、高技能複合型財會人才的培養,不斷提高外語套用水平,加強對國際會計準則和國際經濟運行規則的比較分析,把握國際競爭和國內競爭國際化的主動權。
6.不斷完善交通財會人才培養、吸引和使用機制。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人才資源配置的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提高行業內部人才的能力和建立利用外部人才的良性人才發展機制,已成為交通發展人才保障兩個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必須著眼於國內國際市場人才資源的開發,必須更加主動地適應人才資源配置市場化趨勢,在完善交通財會人才機制和改善人才環境方面下功夫,緊緊抓住培養、吸引和用好三個環節,建立健全以人為本的人才機制和人才環境。
總體目標
“十一五”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交通事業發展和財政改革的中心任務,以實現交通財務“十一五”重點工作規劃為目標,以提高依法理財、科學理財能力為重點,建立以交通財會主管部門為主導,交通企事業單位為主體,交通會計學會、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為依託,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的交通財會隊伍建設體系,推動“十百千萬”交通財會人才工程的實施,加快培養一批適應交通發展需要,專業精深、熟悉國際慣例、具有國際化視野和戰略思維的高素質、複合型人才,建立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作風優良、清正廉潔的交通財會隊伍,為實現交通“十一五”發展目標和各項財會重點工作任務,提供有力的財會人才支撐。
(一)按照《會計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單位財務機構,配備與財會工作相適應的財會人員。國有大中型交通企事業單位符合設定總會計師條件的,應當配備總會計師。通過人才引進和培養,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基本能夠滿足交通財會工作的需要。
(二)組織行業內外和國內外多種類型的培訓,為交通財會人員學習、交流、鍛鍊創造條件,進一步最佳化財會隊伍知識結構、學歷結構和專業技術職務結構。到“十一五”末,交通財會人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財會人員的比例達到30%以上,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財會人員的比例達到35%以上,分別比“十五”末提高15個百分點。
(三)進一步提高交通行業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規範任職條件和要求。
大型交通企事業單位的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應當具備高級會計師的任職資格,一般應取得碩士及其以上學位;其財務機構負責人,一般應當具備高級會計師的任職資格和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中型交通企事業單位的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應當具備高級會計師的任職資格和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其財務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會計師的任職資格,一般應取得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其他交通單位的財務機構負責人,一般應當具備會計師的任職資格和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
交通財會人員除符合《會計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任職條件外,交通部部屬單位和大型交通企業的財會人員,同時,應當具備交通行業財會人員崗位規範規定的任職條件,其他交通企事業單位70%以上的財會人員應當具備交通行業財會人員崗位規範規定的任職條件。
(四)啟動交通財會“十百千萬”人才工程,強化分層次的交通財會人才梯隊建設,建立財會精英、頂尖人才、拔尖人才和業務骨幹的選拔、培養、使用的激勵機制,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搭建平台。
指導原則
(一)服務行業發展和財會中心工作。堅持面向行業、依靠行業、服務行業,通過提高交通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更好地促進交通事業的快速發展。
(二)統一規劃、分級實施、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結合交通行業管理特點,在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規劃下,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分級組織實施,以提高依法理財能力和科學理財能力為重點,有計畫、分步驟地積極推進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
(三)依法組織培訓。堅持依照《會計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基本要求,支持和鼓勵交通財會人員參加依法組織的財會業務培訓。
(四)培養與使用相結合。要加強對交通財會人員的培養,堅持在交通財會實踐中培養人才,要注重充分合理地使用人才,堅持以人為本、人盡其才;在使用中培養,在培養中使用,促進人才培養滿足交通財會實踐的需要。
(五)形式與效果相統一。既要豐富交通財會人才培養的形式,又要嚴格要求,嚴密組織,切實保證效果和質量。採取學歷教育、非學歷教育、交流、科研、鍛鍊等多種形式相結合,努力提高財會人員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水平,不斷提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重點任務
(一)制定交通行業財會人員崗位規範指導意見,明確交通行業企事業單位各級財會工作負責人的任職要求和不同財會崗位的職責規範。
1.加強交通財會負責人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增強負責人的創新意識和開拓意識。重點是加強部屬單位財會負責人隊伍建設,以此來帶動整個行業財會隊伍的建設。
2.規範交通財會崗位職責管理,建立交通財會崗位責任制。
3.通過組織實施交通行業財會人員崗位規範指導意見,進一步提高崗位的適應能力,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財會法規制度,促進各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建設,加強內部會計監督,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證財會工作依法有序進行。
(二)建立健全財會隊伍建設機制。
1.加強交通財會人才庫的建設管理工作,完善人才庫網路信息系統,強化經濟活動分析功能,實施動態管理,結合“十百千萬”交通財會人才工程,選拔確定相應的各類優秀人才,發揮人才庫在交通財會隊伍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
2.加快組建交通財會專家諮詢委員會。進一步完善專家諮詢委員會的組織形式和活動方式,充分發揮其在業務諮詢、輔助決策、政策制定、制度建設等方面的作用。
3.健全財會機構,強化財會幹部的配備使用。嚴格按照《會計法》的規定設定財會機構;加強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和財務負責人的配備;加強交通財會後備幹部隊伍的建設,加大培養、鍛鍊和交流力度。嚴格按照《內部會計控制規範》的要求設定財會崗位,配備符合要求的財會人員。重點加強對交通基本建設項目財會人員的配備工作。進一步規範部管社團組織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的配置,規範財務管理與會計核算行為。
4.在交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交通財會人員的交流力度,制定相應的財會人才交流計畫,提高交通財會人員的實踐經驗。
5.加強交通系統會計專業職稱評審工作的組織指導,為最佳化交通行業財會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結構創造條件。充分發揮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交通企事業單位的作用,積極組織開展會計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
6.建立“交通行業百名優秀會計師”評選機制,激發交通行業會計師爭創一流業績的工作熱情。
(三)組織實施“十百千萬”交通財會人才工程。
1.培養選拔十名左右具有很高學術造詣、在交通財會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達到國內交通財會領域領先水平並在國內財會界有重要影響的交通財會精英。
2.培養選拔百名左右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在交通財會工作中做出重要貢獻、達到國內交通財會領域先進水平並在國內財會界有一定影響的交通財會頂尖人才。
3.培養選拔千名左右具有系統的財會理論知識和綜合分析能力、在地方和大型交通企事業單位財會工作中有重要影響的“複合型”交通財會拔尖人才。
4.培養造就萬名左右全面掌握交通財會業務,具有較強綜合分析能力,在本單位財會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交通財會業務骨幹。
5.制定“十百千萬”交通財會人才工程實施方案,推動交通財會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開展,加強領導,發揮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的作用,建立選拔、培養、使用和考核機制,以人才庫建設為基礎,建立不同層次的人才梯隊,實施動態管理,為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創造良好的內外部環境。
6、將“十百千萬”交通財會人才工程建設作為交通部“新世紀十百千人才工程”建設的組成部分。培養選拔的交通財會精英人才,作為候選人選向“新世紀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推薦;培養選拔的交通財會頂尖人才,作為候選人選向“新世紀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三層次推薦。
(四)建立以交通財會主管部門為主導,以交通企事業單位為主體,以交通會計學會、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為依託,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的交通財會隊伍培訓體系。
1.加快交通財會人員高層次培訓基地建設。培訓基地建設要滿足交通財會人員的學歷教育、高層次財會人員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考前培訓、教材編寫等需要,在課程設定上,要突出交通行業特色。“十一五”期間,要完成七個高層次財會人員培訓基地的建設任務(具體建設內容詳見附表)。
2.強化交通財會師資隊伍建設,形成以基地院校財會師資隊伍為基礎,以交通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為補充,積極吸收行業外單位的專家參與,適應交通財會隊伍建設要求的、高素質的交通財會師資隊伍。
3.充分發揮各級交通會計學會的作用,加強交通財會人員繼續教育,開展多種形式的交通財會培訓,不斷提高交通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適應財政改革與交通發展的需要。
4.加強交通財會專業培訓教材的編寫工作。組織高等院校、交通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的專家,按照國家財稅政策等項改革的要求,結合交通事業發展的實際,開展好交通財會專業教材的編審工作。 到“十一五”末,初步形成具有行業特色、滿足實際工作需要的交通財會專業培訓教材體系。
(五)加強交通財會學術研究和交流,以課題研究為載體,提高交通行業財會人員的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1.加強交通財會學科帶頭人建設。在公路和水運交通領域,培養一批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較強業務能力的財會學術帶頭人,充分發揮其在課題研究、制度建設、教材編寫、培訓等方面的作用,以促進全行業財會人員素質的提高。
2.依託各級交通會計學會,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鼓勵廣大交通財會人員結合交通財會工作實際撰寫專業論文,充分利用“交通財會網”和《交通財會》雜誌等媒體,廣泛開展交通財會理論研討,進一步提高交通財會人員運用財會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積極創造條件,組織交通財會人員到已開發國家和地區開展交流、考察、培訓,借鑑已開發國家在財務管理、投融資等方面的經驗和做法,開闊交通財會人員的專業視野,促進交通財會人員管理水平的提高。
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實現“十一五”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工作目標提供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1.根據《會計法》的要求,進一步強化交通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作為本單位財會工作責任主體的職責,增強交通企事業單位負責人依法理財的觀念,通過有計畫的培訓工作強化單位負責人的財經法規和財稅基礎知識,增強單位負責人對財會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2.交通主管部門和單位的領導要關心和支持財會人員,重視和加強財會人員的培訓工作,有計畫地安排好財會人員的在職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不斷提高財會人員學歷層次、專業技術職務層次和專業技術水平。
3.加強領導,創新交通財會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體制機制,完善對交通財會人才的考核評價,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促進財會人員通過更新知識和理念,不斷提高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突出重點,為實現“十一五”交通財會隊伍建設工作目標提供可靠的組織保障。
1.在交通財會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各級交通會計學會要發揮交通財會隊伍建設的組織協調和橋樑紐帶作用,完善財會業務培訓制度,推動專業課程開發、財會教材編著和師資隊伍建設,突出財會精英和頂尖人才的培養。
2.省級交通主管部門要發揮財會隊伍建設的主導作用,要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財會隊伍的建設工作,在調查、掌握本地區財會人員素質現狀和培訓需求的基礎上,對培訓內容、方式、手段、教材和師資等不斷探討創新,突出拔尖人才的培養。
3.各交通企事業單位要發揮交通財會人員培訓的基礎作用。交通大型企業集團和事業單位,要建立培訓工作專人負責制度,在積極組織內部培訓的基礎上,積極支持和選派會計人員參與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突出財會業務骨幹人員的培養。
(三)加大投入,為實現“十一五”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工作目標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
1.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交通企事業單位,要逐步拓寬資金來源渠道,不斷加大對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的投入力度,為交通財會人員的培訓,提供資金保障。
2.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交通企事業單位,要根據財會人員培訓的實際需要,為人才培養創造條件,有計畫、分步驟、按比例地將專項教育培訓經費用於在職財會人員的研究生學歷教育、大學本專科學歷教育和非學歷繼續教育,滿足培訓需要,提高培訓經費的使用效益。
(四)統籌協調,為實現“十一五”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工作目標提供有效的服務保障。
1.完善交通財會人才服務信息系統,加快交通財會人才庫建設,擴充服務功能,為交通財會人才的培訓和使用,提供信息服務和政策諮詢。
2.充分利用好內外部資源,統籌協調,調動各方參與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的積極性。依託具備條件的高等學校,對在職財會人員進行有計畫的學歷教育,以適應不同財會崗位對學歷的要求。藉助高等學校的師資力量和研究水平,通過建立高層次財會人員培訓基地,滿足總會計師、財務總監以及其他高層次財會人員財會理念和知識更新的需要。
3.充分發揮各級交通會計學會的作用,通過舉辦不同層次的培訓班,滿足中層財會管理幹部和基層財會人員財會業務素質提高的需要,組織好培訓服務工作。
(五)創新培訓方式,為實現“十一五”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工作目標提供科學的技術保障。
1.注重運用多媒體教學等現代化教學手段,圖文並茂,改善授課的視覺和影響,增加與充實培訓的信息量,增強財會人員學習的興趣和積極性,提高培訓的效果。
2.通過利用案例教學等有效手段,增強財會人員對財會實務和改革實踐的感性認識,努力提高財會人員分析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通過積極開展雙語教學的有效嘗試,深化在職交通財會人員對已開發國家財會理論與方法的了解,提高財會人員閱讀財會原著和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報表的能力,努力適應會計國際化、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需要。
(六)加強管理,為實現“十一五”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工作目標提供科學的質量保障。
1.通過制定和完善有關培訓的規章制度,強化對培訓師資、培訓方式、培訓內容、培訓教材、培訓考勤、培訓考核等多環節的管理,在制度建設上保證財會人員培訓的質量和效果。
2.加強對交通財會人員培訓工作的監督檢查,注重對受培訓人員的跟蹤調查,認真總結成功的經驗,及時發現和糾正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保證財會人員培訓的質量和效果。
3.建立以業績為依據,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以量化指標為主的交通財會人才評價考核機制,保障交通財會人員隊伍建設的質量。
附表:高層次財會人員培訓基地建設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二00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