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水運司關於對貨主碼頭經營問題的函

《交通部水運司關於對貨主碼頭經營問題的函》是交通部水運司2000年5月8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發布單位】交通部
【發布文號】水運港口字〔2000〕280號
【發布日期】2000-05-08
【生效日期】2000-05-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交通部水運司關於對貨主碼頭經營問題的函
(水運港口字〔2000〕280號)

張家港港務局:
你局《關於要求重申貨主碼頭經營管理問題的緊急請示》(張港調發〔2000〕055號)悉。經研究,答覆如下:
一、根據《交通部和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改變張家港港口管理體制有關問題的協定》的規定,你局為蘇州市政府負責港口管理的直屬機構,對蘇州市轄區所有碼頭包括貨主碼頭實施行業的行政管理。
二、根據《貨主碼頭管理規定》((84)交海字17號)第二條的規定,在雙重領導港口管理體制再度改革之前,“江海糧油儲運站”所屬貨主碼頭向社會開放、從事營業性裝卸業務,應當與你局協商,不應擅自經營,但你局現仍為“政企合一”的單位,希望能實事求是履行行政管理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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