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8件交通規章的決定

《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8件交通規章的決定》在2009.02.19由交通運輸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運輸部關於廢止8件交通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交通運輸部
  • 頒布時間:2009.02.19
  • 實施時間:2009.02.19
《關於廢止8件交通規章的決定》已於2009年2月17日經第2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現決定廢止下列8件交通規章:
序號
發布機關
規章名稱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
聯合發布部委的意見
交通部、財政部
公路運輸管理費徵收和使用規定
(86)交公路字633號
1986年9月10日
財政部同意廢止
國家經委、國家計委、交通部、財政部
公路養路費使用管理規定
(87)交公路字64號
1987年2月3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同意廢止
交通部、財政部
水路運輸管理費徵收和使用辦法
(90)交運字136號
1990年3月5日
財政部同意廢止
交通部、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物價局
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規定
(91)交工字714號
1991年10月15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同意廢止
交通部
水運客貨運附加費徵收辦法
交財發(1993)541號
1993年5月25日
交通部
長江幹線航道養護費徵收辦法實施細則
交工發(1993)749號
1993年7月22日
交通部
公路養路費審計工作規範
交審計發(1995)975號
1995年10月18日
交通部
航行國際航線船舶長江航道養護費徵收辦法
交基發(1995)1199號
199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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