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部為有效管理客運聯網售票問題,讓售票工作有序開展,下發相關指導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通運輸部道路客運聯網售票通知
- 發文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 發文字號:交辦運〔2015〕83號
交辦運〔2015〕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啟動首批省域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廳運字〔2013〕331號)和《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省域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廳運字〔2014〕81號)有關要求,切實做好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相關工作,確保如期實現建設目標,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細化工作目標
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是提升公眾出行信息服務水平、提高企業運營組織效率、促進道路客運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手段。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道路客運聯網售票建設工作,進一步細化工作目標和時間節點,加快推進相關工作。要以構建全國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為總體目標,按照先省內服務、再全國聯網的步驟,有序推進省域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以下簡稱省級系統)和部級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以下簡稱部級系統)建設,實現部、省兩級系統聯網運行。要加大政企合作力度,通過市場機制推進全國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的建設和運營,並完善必要的支持政策保障系統的基本公共服務功能。要嚴把工程建設質量關,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指南和相關標準規範開展建設。要逐步實現全面覆蓋,並積極探索實現全部客票資源的實名聯網售票,在確保覆蓋二級及以上客運站的基礎上,進一步覆蓋三級及以上客運站。
二、實行分類推進
為確保全國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工作的穩步開展,採用分步驟、分階段的方式有序推進。
(一)2015年年底前完成首批27個省份的省域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主體工程建設。已申報省級系統建設的27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快建設進度,在2015年底前完成省級系統主體工程的建設,包括數據交換管理系統、業務管理系統、售票服務系統、清分結算系統、客運信息監測系統等,確保省級系統符合相關標準規範。
(二)2015年年底前完成部級系統主體工程建設。要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快組織實施部級系統的開發建設工作,在2015年底前完成部級系統的主體建設,確保部級系統具備與省級系統對接的基礎條件。
(三)2016年年底前完成剩餘省份的省級系統建設。為確保部級系統的完整性、統一性,上海、廣西、浙江、天津等未申報省級系統建設工程的省(區、市)要按本通知要求,積極推進省級系統建設工作,在2015年9月底前啟動建設工作,並於2016年底前完成省級系統建設。
(四)2016年年底前完成全國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工作。按照成熟一個接入一個的原則,逐步推進部、省兩級系統的對接工作。基礎條件較好、建設進度較快的省份在2015年內先行將省級系統接入部級系統,其他省份要在2016年年底前將省級系統接入部級系統,實現部、省兩級系統的全面聯網,確保全國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投入整體運營。
三、加強技術支持和保障
為加強技術服務和保障工作,交通運輸部委託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作為全國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工作技術支持單位,承擔部級系統建設、省級系統建設技術指導、標準符合性查驗和部省兩級系統對接等工作。請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切實做好全國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的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工作,主動加強與有關省份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對各省省級系統建設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及時解決省級系統建設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確保各省省級系統符合相關標準規範,為如期建成全國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提供技術保障。
四、建立工作報告制度
為進一步加快全國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工作進度,交通運輸部建立全國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建設工作信息報告制度。相關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省級系統建設工作全面完成前,每半年對本省省級系統建設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並分別於每年的1月15日、7月15日前,將半年的階段性總結(包括電子版)報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階段性總結應當包括本省省級系統建設工程進度、存在的主要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各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定1名聯絡員和1名技術負責人,並將有關人員名單、職務、聯繫方式於6月15日前報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