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者認知特點

交通肇事者認知特點是指交通肇事者對感知過的事物在客觀條件變化後,再認知的心理活動特點。交通肇事者對於駕駛經驗、特殊路段的線型、路石特徵及車輛狀況在外界條件不斷變化中不能準確、清晰的再認知是其出現交通肇事的一個重要的內在原因。

因而交通肇事者的認知有以下特點:(1)識記能力差。識記就是在感知事物的基礎上把它記住的過程。沒有良好的識記能力就不能掌握駕駛常識、操作技能及應急措施。(2)保持能力不持久。對於以往的經驗及應急措施不能在頭腦中長久保持,以致造成駕駛動作不協調和反應不準確。(3)再認能力低。再認是對頭腦中儲存的信息的再提取過程,它是識記與保持的結果與表現。不能清晰、準確的再認,勢必影響駕駛與操作,出現失誤,造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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