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詞語交戟釋義為執戟相交,英文釋義為[fight hand to hand with halberd]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交戟
- 拼音:jiāojǐ
- 釋義:執戟相交
- 出處:《史記·項羽本紀》
文化名詞
用戟制度是貴族官僚身份等級的標誌,以有繒衣或油漆的木戟為儀仗,分兩類,一為導引,二曰門戟,統稱為“棨戟”。《漢書-韓延壽傳》 :“功曹引車,皆駕四馬,載棨戟。”王先謙《漢書補註》引沈欽韓曰:“《古今注》 :棨戟,殳之遺像,前驅之器,以木為之,後世滋偽,無復典型,以赤油韜之,亦謂之油戟,王公以下通用之,以為前驅。”《後漢書- 輿服志上》 :“公以下至二千石,騎吏四人,千石以下至三百石縣長,二人,皆帶劍,持棨戟為前列。”《三國志-吳志-諸葛恪傳》記有:“授棨戟武騎三百……作鼓吹,導引歸家。”王勃《滕王閣序》記有:“都督閻公之雅望,棨戟遙臨。”以上為前列導引之戟。
門戟制度起源於周代,至唐代始有詳細記載③ 。《周禮-掌舍》“為壇譴宮棘門”,鄭玄注引鄭司農曰:“棘門,以戟為門。”張衡《西京賦》:“武庫禁兵,設在蘭錡。”李善註:“蘭錡,兵架也,陳列於甲第三門,若今戟門。”左思《吳都賦》及《魏都賦》:“陳兵而歸,蘭錡內設。”《隋書-禮儀志》:“西漢武帝,每上甘泉,則列鹵簿,車千乘,騎萬匹。其居前殿,則植戟懸循,以戒不虞。其所由來者尚矣。”《隋書-柳彧傳》載:“時制三品已上,門皆列戟。”《舊唐書- 張儉傳》:“唐制三品以上,門列棨戟。儉兄弟三院門皆立戟,時人榮之,號為‘三戟張家’。”《新唐書-百官志》載:“武器署……給六品以上葬鹵簿、棨戟。凡戟,廟社宮殿之門二十有四,東宮之門一十八,一品之門十六,二品及京兆河南太原尹、大都督、大都護之門十四,三品及上都督、中都督、上都護、上州之門十二,下都督、下都護、中州、下州之門各十。衣幡壞者,五歲一易之。薨卒者既葬,追還。”以上為門戟,列於州以上官府及三品以上官員私家門之兩旁,由朝廷按等級、依規格頒授。
天子用戟主要用於“以戒不虞”,並非完全為了導引或者炫耀門庭,故天子不用木製髹漆的“槳戟”,而用真戟。除了在殿堂“植戟懸楯”以外,一般在殿外設“周衛交戟”,即在周圍及門道兩旁設衛士執戟交叉而立。《藝文類聚-雜文部》卷五十六“詩”字條下載:“漢孝武皇帝元封三年作柏梁台,詔群臣二千石,有能為七言者,乃得上坐……衛尉曰:‘周衛交戟禁不時。’”《文選-左思<吳都賦>》注引李善曰:“漢武《柏梁台》衛尉詩曰:‘周衛交戟禁不時。’”《初學記-職官部》卷十二“衛尉卿”下引“《漢官解沽》曰:‘衛尉掌宮闕周廬殿,屯陳夾道,當兵交戟。’胡廣注曰:‘宮闕之內周廬殿,各陳屯交兵士,以示威威武,交戟以遮妄出入者。’”《太平御覽》卷三百五十二引王隆《漢官解詁》與此同,自註:“胡伯始曰:謂者門郎閣陳屯士,夾首道旁,當兵以示威武,交戟以遮妄出入者。”《後漢書-百官志二》李賢注引胡廣曰:“交戟,以遮妄出入者。”《文選-張衡<東京賦>》有“郎將司階,虎戟交鎩”。薛綜註:“殺,言虎賁中郎將主夾階而立。虎賁或執戟,或持鎩,而相對也。交鎩,謂交加而設兵器也。善曰:《漢書》曰儀兵郎中夾階。”《漢書-劉向傳》“今佞邪與賢臣並在交戟之內”。顏師古註:“交戟,謂宿衛者。”
《後漢書-張禹傳》載張禹等《上鄧太后表》曰:“臣聞王者,動設先置,止則交戟……所以重宿衛也。”《太平御覽-兵部》卷三百五十二“戟上”引應劭《漢官儀》曰:“舊制太子食湯沐十縣,家令領主自有宮置。周衛交戟,五日一朝。”《後漢書-班彪傳》:“又舊制,太子食湯沐十縣,設周韂交戟。”綜上所述,按漢制,在駐蹕的周廬、周衛或周韂,環列屯兵,夾道交戟,是只有帝後及太子才能享有的特權。
在軍中最高統帥可設“交戟”。《史記-項羽本紀》:“噲即帶劍擁盾入軍門,交戟之衛士欲止不內,樊噲側其盾以撞,衛士仆地,噲遂入。”然而漢朝嚴格控制權臣掌握兵權或出任邊將,所謂“三公不與賊盜”(《後漢書- 何敞傳》), “五大不在邊”(《左傳-昭公十一年》)。朝臣中,包括丞相、三公,無論權位多高,都不可設“交戟”兵衛。三公必不得已帶兵,則採取“交戟叉頸”覲見天子的方式予以制衡,以彰顯皇帝權威。曹操曾經因帶兵覲見漢獻帝而被“交戟叉頸”嚇出一身冷汗。《魏志-武帝紀》裴注引郭頒:“《世語》曰:舊制,三公領兵入見,皆交戟叉頸而前。初,公(曹操)將討張繡,入覲天子時,始復此制。公自此不復朝見。”《太平御覽-兵部》卷三百五十三“戟下”引此作:" 《世說》曰:舊制三公領兵入見,皆交戟叉頸而前。初,曹公將討張繡,入見天子時,始復此制,公自是不敢朝見。”自注“一出郭頌《世語》”。《北堂書鈔-武功部》卷一百二十四“戟-交戟叉頸”條下引作“《世說》雲”。按今本劉義慶《世說新語》無此語。《通典-職官》卷二十“三公總敘”曰:“漢制,三公不與盜賊,若領兵入見,皆交戟叉頸而前。”自註:“使虎賁執刃扶之也。魏武為司空,破張繡,入覲天子,亦行此制,汗流洽背,自此不復朝覲也。”《文獻通考-職官考》卷四十八引此同。
《北齊書-王昕傳》有“芒刺在背,交戟入頸,上下相疑”。此與建安二年曹操的境況十分類似。在東漢末年群雄並起的時代,權臣掌兵勢不可擋,“交戟叉頸”的“舊制”顯然已不合時宜,但朝廷仍予以恢復,反映了曹操與漢獻帝之間控制與反控制的矛盾和鬥爭。經過“交戟叉頸”事件之後,曹操為免自取其辱,不再朝覲;同時步步緊逼,蠶食皇帝權威,最終取得天子儀衛。據《魏志-武帝紀》,過程略如:
(1)建安十三年(208年)六月,為丞相。
(2)建安十七年(212 年)正月,贊拜不名,入朝不趨,劍履上殿,如蕭何故事。
(3)建安十八年(213 年)五月,為魏公。
(4)建安十九年(214 年)三月,位在諸侯王上,改授金璽、赤紱、遠遊冠。
(5)建安二十一年(216 年)五月,為魏王。
(6)建安二十二年(217 年)四月,設天子旌旗,出入稱警蹕。五月,作伴宮。十月,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以曹丕為魏太子。
《禮記-禮器》:“天子之冕朱綠藻,十有二旒。”《禮記-玉藻》:“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史記-呂太后本紀》:“乃奉天子法駕,迎代王於邸。”裴駰《集解》引蔡邕曰:“天子有大駕、小駕、法駕。法駕,上所乘,曰金根車,駕六馬,有五時副車,皆駕四馬,侍中參乘,屬車三十六乘。”故至建安二十二年,曹操已取得天子冠冕和法駕。從建安二年曹操受到天子警衛的驚嚇,到二十二年享受天子儀衛,曹操整整期待了二十年。曹操實際獲得了天子權威,因此當有人勸進時,他很自信地說:“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魏志-武帝紀》 裴注引《魏氏春秋》)暗示大臣們在他死後擁立其子當皇帝。
曹操曾受到漢獻帝天子警衛的驚嚇,刻骨銘心,因此對於曹操來說,獲得天子“警蹕侍衛”,這一待遇得來不易,彌足珍貴。曹操墓出土的“常所用”牌銘以兵器為主,應是天子儀衛中的“警蹕侍衛如常儀”。“交戟”是天子儀衛中最高等級的象徵,因此曹操墓隨葬的兩件“魏武王常所用挌虎大戟”必定是一對“交戟”, 是表示曹操享受天子待遇的重要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