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合作組織

亞洲合作對話是一個新的泛亞區域合作對話機制,主要特點是非機制化和非正式協商。這是一個持久的開放的論壇組織,對所有亞洲國家開放,目的在於推動亞洲國家在各個領域的合作,促進亞洲的發展,提升亞洲在國際事務中的整體實力和地位,並與區域外的國際組織就共同利益展開合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亞洲合作組織
  • 出處:越南河內舉亞洲合作對話
  • 實質:泛亞區域合作對話機制
  • 特點:非機制化和非正式協商
對話的起源,對話大事記,

對話的起源

“亞洲合作對話”這一概念是由泰國外長素拉革於2001年在越南河內舉行的第34次東協外長會議上提出的,此後,泰國總理他信又倡議建立這一機制,並獲得了亞洲主要國家的廣泛支持,從而誕生了亞洲合作對話外長會議。在2002年的首次合作對話外長會議上,面向全亞洲的官方合作與對話機制——亞洲合作對話機制建立了起來。

對話大事記

亞洲合作對話第一次外長會議於2002年6月19日在泰國差安舉行,17個國家的外長或代表出席會議,就亞洲合作及亞洲合作對話的未來發展廣泛交換了意見,並確定了對話機制性質和任務。
亞洲合作對話主要以“牽頭國”形式開展具體領域合作。前已有16個國家自願擔任18個領域合作的牽頭國。一些國家已提出了牽頭領域合作的概念檔案,主辦了相關研討會或論壇等活動。
出席第二次合作對話外長會議的有亞洲地區18個國家的外長或代表。除區域金融合作、貿易投資自由化進程等問題外,本次會議還要討論關於亞洲地區在農業旅遊能源安全、中小企業發展、電子商務、減少貧困等領域開展合作的現狀和前景的報告。會議將發表《清邁宣言》,宣告亞洲債券基金正式啟動。
亞洲合作對話前兩次外長會於2002年6月和2003年6月分別在泰國差安和清邁召開。亞洲合作對話第三次外長會議於2004年6月在山東青島舉行,並發表了關於亞洲能源安全問題的《青島倡議 》。東協10國 (汶萊、高棉、印度尼西亞、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中國、 日本、韓國、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國、巴林、卡達、哈薩克斯坦、斯里蘭卡、阿曼 、科威特、伊朗、蒙古、俄羅斯、沙烏地阿拉伯、阿聯。
(一)外長會:第一次非正式外長會於2002年6月在泰國昌安舉行。第二次非正式外長會於2003年6月在泰國清邁舉行,會議通過丁關於亞洲債券市場的《清邁宣言》。中方將於2004年6月在青島主辦第三次外長會。 2005年4月5日至6日,亞洲合作對話第四次外長會議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瑪巴德舉行,會議重點關注亞洲範圍的經濟合作並為亞洲合作對話會議以成員國間及其他亞洲國家間的合作提出遠景規劃。
(二)領域牽頭國:ACD以經濟合作為重點,各國自願牽頭進行具體領域合作。中國是農業領域合作的牽頭國,將於 2004年5月在北京舉辦亞洲合作對話農業部長級研討會,通過了《亞洲合作對話農業部長級研討會聯合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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