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波里拿留主義

亞波里拿留主義

這是四世紀敘利亞之老底嘉主教亞波里拿留(Apollinarius, 361~90)創立的異端,否認基督具有我們的人性,而以「道」(Logos)於耶穌內代替理性的人性。嚴格說來,這是對耶穌人性的一種解釋,因此不像其它異端人士那樣被教會定罪。亞波里拿留是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朋友,竭力支持父與子是同質〔homoousion,見三位一體(Trinity)〕的;耶柔米(Jerome)說他寫了「無數本聖經註譯」,此外還著有不同的神學和護教作品。該撒利亞的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 該撒利亞的巴西流)說,「他寫的書把全世界都填滿了」。但他的作品只有部分留存下來,其它則散見於別人引用他的話;也有些是以別人的名字發表的,如《認信詳錄》(Detailed Confession of Faith),是以神行者貴格利(Gregory Thaumaturgus)之名發表;講章《基督是一──論神的道成為肉身》(That Christ is One, On the Incarnation of the Word of God),以及寫給約維安皇帝(Jovian, 363~4)的信經,則是以亞他那修之名發表;《論身體與神性在基督之聯合──信仰與道成肉身》(On the Union of Bodyand Deity in Christ, On Faith and Incarnation),及寫給羅馬主教狄尼修(Dionysius of Rome, 259~68)的信,則是用教宗猶流一世(Julius I)的名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亞波里拿留主義
  • 外文名:Apollinarianism
  • 出現時間:四世紀
  • 觀點:否認基督具有我們的人性
基本介紹,基督論,

基本介紹

這是四世紀敘利亞之老底嘉主教亞波里拿留(Apollinarius, 361~90)創立的異端,否認基督具有我們的人性,而以「道」(Logos)於耶穌內代替理性的人性。嚴格說來,這是對耶穌人性的一種解釋,因此不像其它異端人士那樣被教會定罪。亞波里拿留是亞他那修(Athanasius)的朋友,竭力支持父與子是同質〔homoousion,見三位一體(Trinity)〕的;耶柔米(Jerome)說他寫了「無數本聖經註譯」,此外還著有不同的神學和護教作品。該撒利亞的巴西流(Basil of Caesarea 該撒利亞的巴西流)說,「他寫的書把全世界都填滿了」。但他的作品只有部分留存下來,其它則散見於別人引用他的話;也有些是以別人的名字發表的,如《認信詳錄》(Detailed Confession of Faith),是以神行者貴格利(Gregory Thaumaturgus)之名發表;講章《基督是一──論神的道成為肉身》(That Christ is One, On the Incarnation of the Word of God),以及寫給約維安皇帝(Jovian, 363~4)的信經,則是以亞他那修之名發表;《論身體與神性在基督之聯合──信仰與道成肉身》(On the Union of Bodyand Deity in Christ, On Faith and Incarnation),及寫給羅馬主教狄尼修(Dionysius of Rome, 259~68)的信,則是用教宗猶流一世(Julius I)的名字!

基督論

亞波里拿留的基督論(Christology)屬於亞歷山太學派(Alexandrian School),此學派最重要的人物,正是亞他那修和亞歷山太的區利羅(Cyril of Alexandria),特別重視基督的神性,和神人二性在道成肉身之位格內的聯合。亞波里拿留從這個角度來批評安提阿學派(Antiochene School)二元式的基督論。他整個關切的重心是在救恩(Salvation)︰基督若不是完全的神,就不足以拯救人,純粹一個人的死亡是沒有救贖功能的。但假如基督是完全的神,他的人性必是被「吸入」(taken up)他的神性,以致成為人可以敬拜的對象。救恩的意思,就是人在聖餐(Eucharist)中分享基督神化(apotheosized)的肉身,人性因著與神聖的「道」(Logos)聯合而聖化,基督因此在道德上也是不變的。
亞波里拿留主義
因此從反面說來,亞波里拿留是反對神人二性只是並存於基督內的學說。在他寫給約維安皇帝的信內說︰「(在基督里)並非存有兩個本性,一是受敬拜,另一是不受敬拜;在成為肉身之神的道裡面,是只有一性的(mia physis)」。聖經說基督是一個整全的存有,一個主動原則的具體化,就是神聖的道。從正面來說,他認為基督有一個「新的性質」,在他位格的構成中,「他是一個新創造,是個奇妙的混合,神與人在他裡面構成了一個身體」。但神性與人性怎能如此二合為一呢?亞波里拿留最強烈的動機,就是使基督完全沒有沾染罪惡的可能。按他當時流行的心理學來說,他們認為人的思想具有自決的能力,完全受自己意志的控制,因此他若犯罪,他的頭腦就是犯罪的根源。亞波里拿留這樣解釋基督的神人二性,就是想表明基督的思想是完全神聖的,不會受罪惡的影響;「假如與基督的神性並存的只是普通的人性,那么道成肉身的首要目的──勝過罪惡,就不會在他身上成就了」(Apodeixis,殘篇,74)。這樣一來,基督的位格就是「精簡的人性」,是道的一種「合作式的混合體」︰「是神與人之間的一個媒體,既不是完全的人,也不是完全的神,而是神人的混合體」(Syllogysmoi,殘篇,113)。人性在道成肉身中受到某個程度的削減,從神性的虛己(參虛己說,Kenoticism)得到平衡,因為道要成為肉身,一定要受某個程度的限制。
女撒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批評亞波里拿留的基督論,說他無形中是否認了基督完全的人性及其經驗,這與福音書及希伯來書的記載是不吻合的。人得完全拯救,其實與基督真實的人性,有很大的關係,他一定要「凡事與弟兄一樣」,一種與人性完全的認同,才能把人救贖過來。亞波里拿留先後為好幾個教會會議(Councils)所定罪,分別為羅馬會議(377)、亞歷山太會議(378)、安提阿會議(379),及最後的君士坦丁堡會議(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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