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歐水資源研究和利用中心

在亞歐會議(ASEM)框架下,本著“平等、開放、互惠、互利”的原則,“亞歐水資源研究和利用中心”在中國的湖南長沙正式成立。該中心是一個區域性、專業性的科技合作組織,也是一個公共非營利性國際機構,聯合了ASEM成員在水資源研究和利用領域的政府管理部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高新技術企業等,共同組建而成,是ASEM機制運行以來在華設立的常設科技合作研究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亞歐水資源研究和利用中心
  • 原則:平等、開放、互惠、互利
  • 成立時間:2010年10月
  • 地址:中國長沙市嶽麓大道233號
  • 屬性:水資源研究
  • 通過會議:亞歐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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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目標

“亞歐水資源研究和利用中心”是ASEM機制運行以來在華設立的常設科技合作研究機構。其目標是建設成為亞歐兩大洲水資源的技術研究組織協調中心、涉水政策與技術諮詢中心、技術培訓與交流中心、新產品研發與測試中心和成果展示與推廣中心,最終打造為具有國際影響力和號召力的涉水科研與協調機。

中心-成立

亞歐水資源研究和利用中心成立於2010年10月。第八屆亞歐首腦會議在比利時布魯塞爾舉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會議並在開幕式上致辭。溫總理在致辭中提出了“建立‘亞歐水資源研究和利用中心’,通過科技合作共同提高水資源管理能力,促進亞歐國家可持續發展”的倡議。溫總理的倡議得到了亞歐會議各成員的積極回響,並作為重要成果之一列入了會議通過的《主席聲明》“可持續發展”部分。1999年在北京舉行的亞歐科技部長會議將水資源確定為亞歐科技合作的優先領域之一。2002年在長沙舉行的“亞歐水資源管理研討會”上通過了《亞歐水資源管理科技合作長沙宣言》。2005年中國科技部與歐盟啟動了由亞歐多個國家參與的歐盟第六框架計畫項目——“亞歐(ASEM)水資源科技合作平台建設”。2009年在長沙舉辦的“亞歐水資源管理國際論壇”上,與會亞歐各國代表就未來水資源合作的優先主題與聯合行動達成了共識,通過了促進亞歐水資源可持續利用長效合作機制建立的《長沙倡議》。以上項目和活動取得的成果為亞歐各國水資源領域的進一步科技合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中心-背景

水不僅是基礎性的自然資源和戰略性的經濟資源、也是生態環境的控制因素之一,是人類生存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和綜合管理還在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中扮演了關鍵的角色。
在亞洲,農業消耗了近90%的總用水量,而人口增長、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產生的用水需求進一步增大了對水資源的壓力。隨著污染源的增加,污水處置的問題日益突出。如果水資源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開發利用和管理,亞洲國家未來經濟社會發展將會受到嚴重的影響,甚至會面臨水資源危機。歐洲諸國在可持續發展背景下開始轉變其水資源管理模式,即從部門分割轉向水資源綜合管理,重視非點源污染控制,採用市場手段實施側重於水資源高效利用和保護的需求側管理,同時鼓勵公眾和利益相關者參與。如何有效應對水資源供需矛盾、乾旱缺水、洪澇災害、水土流失和水體污染等問題,加速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綜合管理及節水技術的研究開發和示範推廣,是亞歐國家面臨的共同挑戰。
1996年在泰國舉行首屆亞歐首腦會議(ASEM)後,1999年在北京舉行的亞歐科技部長會議提出關於加強亞歐水資源管理領域科技合作的倡議。2002年在長沙舉行的“亞歐水資源管理研討會”上通過了《亞歐水資源管理科技合作長沙宣言》。2005年中國科技部與歐盟啟動了由亞歐多個國家參與的歐盟第六框架計畫項目——“亞歐會議水資源科技合作平台建設”工作。2009年在長沙舉辦了“亞歐水資源管理國際論壇”,與會亞歐各國代表就未來水資源合作的優先主題與聯合行動達成了共識,通過了促進亞歐水資源可持續利用長效合作機制建立的《長沙倡議》。以上項目和活動取得的成果為亞歐各國水資源領域的進一步科技合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鑒於當前亞歐各國水資源領域面臨的多重挑戰以及對水資源領域科技合作的需求,中國政府在2010年10月舉行的第八屆亞歐首腦會議上提議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成立“亞歐水資源研究和利用中心”,通過科技合作來共同應對水資源問題,以促進亞歐各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中心-職能

亞歐水資源研究和利用中心邀請各成員共同參與中心的設計、建立、規劃、運行管理及所有合作活動。
(一)為所有對水資源領域相關問題感興趣的亞歐會議成員提供一個加強交流與合作的平台;
(二)加強亞歐會議成員在水資源領域的科技戰略和政策及研發計畫的信息交流;
(三)加強水資源領域的合作研究,技術交流、轉讓及示範推廣項目,人員交流培訓,能力建設,經驗做法及信息數據共享等活動;
(四)推動亞歐各國水資源研究機構間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加強區域合作,聯合亞歐各國水資源研究機構以形成研究網路,協調合作研究活動以產生協同效應,共同解決亞歐各國面臨的水資源利用、管理及水環境治理等問題;
(五)就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及綜合管理、水資源科技發展的戰略規劃和行動計畫等向亞歐會議、亞歐各國政府部門提供政策建議及技術諮詢。

中心-成員

(一)亞歐各國水資源領域的研究機構、大學及研究人員;
(二)亞歐會議成員相關政府部門;
(三)水資源可持續利用領域的企業。
ASEM成員
至2010年10月,亞歐首腦會議由28個歐洲國家和歐盟委員會、16個亞洲國家和東協秘書處以及2個大洋洲國家的政府首腦們共同組成,總計48個成員,包括奧地利比利時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愛爾蘭義大利盧森堡荷蘭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國匈牙利波蘭捷克斯洛維尼亞斯洛伐克愛沙尼亞立陶宛馬爾他賽普勒斯拉脫維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俄羅斯中國日本韓國蒙古印度巴基斯坦澳大利亞紐西蘭汶萊高棉印度尼西亞緬甸馬來西亞寮國菲律賓泰國越南新加坡歐盟委員會東協秘書處。亞歐首腦會議重在對話解決亞歐會議三大支柱領域(政治對話、經濟合作和文化交流)的相關問題,並作為亞歐會議發展進程中最高級別的決策機制。

中心-宗旨

亞歐水資源研究和利用中心旨在為所有對水資源領域相關問題感興趣的亞歐會議成員提供一個加強交流與合作的平台。中心將加強亞歐會議成員在水資源領域的科技戰略和政策及研發計畫的信息交流,加強水資源領域的合作研究、技術交流、轉讓及示範推廣項目、人員交流培訓、能力建設、經驗做法及信息數據共享等活動,推動亞歐各國水資源研究機構間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係。中心將加強區域合作,聯合亞歐各國水資源研究機構以形成研究網路,協調合作研究活動以產生協同效應,共同解決亞歐各國面臨的水資源利用、管理及水環境治理等問題,並就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及綜合管理、水資源科技發展的戰略規劃和行動計畫等向亞歐會議、亞歐各國政府部門提供政策建議及技術諮詢。

中心-領域

中心將徵求ASEM各成員的意見和建議,確定優先領域,歡迎各方提出未來合作項目倡議。合作項目的參與將建立在自願的基礎上,並根據參與方的可得資源而定。中心成立初期設定優先領域的原則為亞歐各國面臨的共同挑戰、有迫切需求、合作有基礎、不引起爭議、容易達成共識的領域。未來可能的合作活動包括:
(一)合作研究:合作研究優先領域可包括:1. 流域森林與水資源耦合關係及水資源配置調控;2. 典型流域生態系統需水評估和水資源高效利用技術;3. 濕地生態服務功能評價及退化濕地恢復技術;4. 人工濕地污水處理技術;5. 水旱災害成因機理及減災技術;6. 水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戰略;7. 水資源評價體系與生態補償機制;8. 城市化進程中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9. 水資源與全球氣候變化等。
(二)規劃和諮詢:中心可向決策人員、科學和工程界等提供技術信息和諮詢服務,幫助制定戰略規劃、政策、行動計畫等。具體領域可包括:流域水資源綜合利用規劃、灌區規劃、節水改造規劃、調水及供水規劃、地表水資源保護規劃、集中式供水水源地保護規劃、地下水保護規劃、水資源保護監測規劃、水土流失治理規劃等方面開展聯合諮詢服務。
(三)人力資源開發和能力建設
中心將在湖南長沙建立一個總部,包括實驗室和培訓設施。
1. 中心將舉辦一系列學術論壇和培訓班,領域涉及污水處理技術、農林節水技術、小水電站建設與管理、防洪減災管理技術、流域綜合管理培訓班等,以加強亞歐科學家、研究人員、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特別是青年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2. 中心的研究崗位將向所有ASEM成員國開放。中心將接收訪問學者,推動來自ASEM成員國的研究人員、特別是青年研究人員之間的交流。
3. 中心將建立一個亞歐會議成員國研究機構的網路。中心的網站將成為一個重要的渠道,用以發布和共享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綜合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技術、經驗做法等信息和數據。中心計畫未來編輯一份名為《亞歐水資源》的刊物,並出版包括專題報告在內的各類出版物。
4. 中心將幫助ASEM的開發中國家成員提高本地的監測、評估、規劃、研究、技術吸收等能力。
5. 中心將考慮未來建立多個分中心和野外考察站點,具體領域可包括水資源政策與管理、水資源工程規劃與諮詢、污水處理與人工濕地生態淨化等。
6. 中心將開展水資源保護與節約的科普宣傳,提高公眾的關注和參與。
(四)技術轉移、示範推廣:根據ASEM成員的要求,中心將推動相關技術的轉移、示範推廣活動。可能的領域包括:膜生化污水處理技術與示範、生物酶污水處理技術與示範、水土流失控制技術與示範、農業節水技術與示範、跨區域生態需水評估及水資源配置技術與示範等。

中心-方案

中方歡迎亞歐會議成員國的相關政府機構、科研機構和大學參與水資源中心的管理和運行。中國將就籌備建立該中心提出詳細的方案建議,向亞歐會議各成員徵求意見,邀請各國研究機構及人員參與中心的籌備及未來管理工作。
(一)中心將成立理事會和學術委員會,邀請ASEM各成員國代表參與。理事會將確定中心的戰略、優先領域和年度工作計畫。理事會還將起到決策和協調的作用。學術委員會將就項目遴選、批准和評估提供信息和建議。有關中心的章程(包括理事會和學術委員會的組成原則和職能)也將徵求ASEM各成員國的意見後提交理事會批准;
(二)中心成立之初,中國政府將為中心的啟動和運行提供資金,包括人員工資、實驗室和培訓設施、辦公場所和設備、網站維護費用、參與合作項目的費用等;
(三)中心成立後開展的合作項目對亞歐會議所有成員國開放,主要採取自願參與、自行出資承擔的原則。對於針對ASEM開發中國家的人力資源開發和能力建設項目,如人員培訓等,中方將提供部分資金,也歡迎ASEM已開發國家或開發中國家成員提供資金或實物投入來共同開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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