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亞東鮭魚
- 產地名稱: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亞東縣
- 品質特點:魚體肥滿、肉質鮮嫩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2105號
- 批准日期:2014年5月22日
產品特點,外在感官特徵,內在品質指標,產地環境,地理環境,地貌情況,水資源,氣候,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
亞東鮭魚為中小型魚類,側扁、俊形,野生常見個體平均不足20厘米;一般重量為0.1-0.25千克。背部綠褐色,從背至腹顏色漸淡,腹部幾乎呈白色,頭、背、鰭均有黑色斑點,鰭上另有紅色和綠色花點,色彩艷麗動人。
內在品質指標
亞東鮭魚體肥滿、肉質鮮嫩、味道鮮美,無肌 間刺,蛋白質含量高而膽固醇含量低,含有豐富的胺基酸、不飽和脂肪酸;被稱作腦黃金的DHA、血管清道夫的EPA含量高於其他魚類數倍。100克亞東鮭魚含粗蛋白≥17.2克、脂肪≥5.2克,、維生素A≥250微克、維生素E≥1.6毫克、膽固醇≥50毫克、不飽和脂肪酸EPA≥5.55克、DHC≥10.78克、胺基酸總量≥17.5克。
產地環境
地理環境
亞東縣位於西藏日喀則地區西南部、喜馬拉雅山脈中段南麓,是西藏自治區邊境縣之一,在西藏境內,北與康馬、白朗、崗巴相鄰。東西最大寬度45千米,南北最大長度為123千米。縣城駐地下司馬鎮海拔2900米,總面積為4212平方公里,以農業、牧業為主,經濟較為發達,是全縣政治、經濟、文化交流中心,距日喀則市300千米、拉薩市580千米。
地貌情況
亞東縣地貌屬喜馬拉雅山高山地貌,由北部、南部二大地勢組成,整個地勢是北部寬高,南部窄低、總體地貌為一山溝。因懸殊的海拔高度,以帕里為界,分為截然不同的兩個氣候區,北部平均海拔4300米,為高原溫帶半乾旱氣候,南部平均海拔2800米,氣候濕潤,森林茂密。
水資源
亞東鮭魚保護區水資源豐富,主要來源於地表水資源、冰川水資源和大氣降水,河流主要有康布曲、卓木麻曲、卓木曲3條,還有10多條季節性小支流相交錯,穿越全境,同時還有瀑布與迭水密布,河床狹窄,水流湍急。根據環境監測部門監測,亞東縣內地表水達到國家《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的Ⅱ類水質標準;水質感觀良好,無色、無臭、無味、透明, pH值在5.5-7.5之間,砷≤0.05、鎘≤0.005、鉛≤0.05等有關指標符合我國和世界衛生組織制定的飲用水質準則。亞東鮭魚是本地特有魚種,在野外環境中以水生昆蟲為食,喜遊動,所以肉嫩味鮮。它對生存環境要求高,必須是無污染的山間活水,水中不能多含沙土,中國僅在亞東縣亞東河有分布。
氣候
亞東鮭魚保護區因海拔懸殊大,以帕里為界,形成截然不同的氣候。北部平均海拔4300米,年平均氣溫0℃,一月和七月平均氣溫分別為-9℃和8℃,生長期約150天,霜期280天,降水量為410毫米。南部海拔大幅度下降,平均海拔2800米,年平均氣溫7.7℃,一月和七月平均氣溫分別為0.2℃和14.4℃,氣候濕潤,森林茂密,生長期210天,霜期160天,年降水量873毫米。
歷史淵源
亞東鮭魚為亞東特產魚,是西藏自治區二級野生保護動物,屬鮭形目鮭科魚類,俗稱亞東鮭(或河鮭、山溪高尾鮭),據記載,它是由英國人1866年自歐洲帶到喜馬拉雅山南側的。這種魚身有彩色斑點,當地人們親切的稱其為“花點魚”。
20世紀60年代初,經專家鑑定,命名為“亞東鮭魚”,中國僅在亞東縣亞東河有分布。
1992年,亞東鮭魚被列為西藏二級重點水生野生保護動物。
2015年,亞東縣成立了亞東鮭魚繁育基地,基地從上海海洋大學邀請了多名專家進行技術指導。
2018年,亞東縣建成立體產業園區,對鮭魚進行“立體式”開發。
生產情況
2018年,亞東鮭魚產業帶動當地2300多人增收,鮭魚產量達到168噸,產值5040萬元。
產品榮譽
2014年5月2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亞東鮭魚”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亞東鮭魚保護範圍:亞東縣的上亞東鄉、下亞東鄉、下司馬鎮3個鄉鎮8個行政村的水域。地理坐標為東經88°46′00"-89°10′00",北緯27°13′00″-27°41′00"。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4-01-1442。
安全要求
亞東鮭魚生產過程執行《綠色食品 魚類》NYT842-2004標準。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野生條件下亞東鮭魚生長在西藏亞東縣內上亞東鄉至下亞東鄉的河段。目前,僅在亞東縣亞東河內有分布。獨特的品種和特殊的氣候條件造就了亞東鮭魚獨有的口味。亞東鮭魚的產地環境質量符合《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技術條件》(NT/T391-2000)的要求。
(2)品種選擇與特定要求:亞東鮭魚作為亞東縣內特有的魚類,在人工養殖時親本為野生亞東鮭魚,經過養殖和選育,培育出子一代、子二代和商品魚。
(3)養殖過程管理規定:亞東鮭魚人工養殖過程必須執行《亞東鮭魚生產技術規程》。
包裝與標識
(1)包裝:包裝材料必須符合《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包裝袋上註明產品批號並加注“亞東鮭魚”字樣。
(2)標識:銷售的亞東鮭魚產品,應當在包裝物上標註或者附加標識標明品名、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生產日期、產品質量等級、保期質。亞東鮭魚標識所用文字應當使用規範的中文和藏文(出口另外)。標識標註的內容應當準確、清晰、顯著、完整、持久。
貯藏與運輸
(1)貯藏:經加工包裝好的產品在專用冷凍倉庫中貯藏,注意控溫、防霉、防蟲。
(2)運輸:鮮活亞東鮭魚運輸採用專用活氧控溫運輸車輛,水溫不得超過5攝氏度。經加工的亞東鮭魚產品必須使用冷藏食品專用車輛運輸。在運輸過程中,要注意防曝曬,防潮濕,防雨淋。用車運載亞東鮭魚時,要加蓋防雨布。嚴禁與有毒物品混裝,嚴禁用含殘毒、有污染的運輸工具運載亞東鮭魚及加工產品。
專用標誌使用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統一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